二、申報人員的基本條件
申報人員必須模范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廉潔奉公,忠于職守,嚴格執行財政、財會制度,遵守財經紀律,積極推動會計準則、制度的貫徹執行,認真做好會計工作,努力為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期間,各年度考核均應在“合格”等次及以上。
三、申報評審相關條件
(一)有關學歷資歷、繼續教育、工作經歷、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破格申報等條件按照《評審條件》和《關于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推薦評審認定辦法(試行)》(桂人社發〔2017〕35號)的相關條款執行。
(二)根據自治區人社廳《關于調整我區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要求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4號),申報會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再作硬性要求。但外語和計算機知識仍是專業技術人員學習和掌握先進知識和技術、開展對外學術技術交流和適應信息化建設的重要工具,各單位要繼續鼓勵專業技術人員根據專業技術需求,通過自學、輔導、考試等多種方式和手段,加強學習,注重實用性,更好的適應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
(三)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18年度專業技術人員公需科目繼續教育活動的通知》的規定,參加2018年會計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人員應參加“一帶一路”倡議和學習“十九大”精神兩門課程的學習并提供合格證明,以前年度的專業技術人員公需科目繼續教育不要求提供;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桂財會〔2014〕54號)的規定,申報人應完成2017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并辦理確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