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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評審條件:(五)著作論文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公開出版會計專著或教材1部(本人獨立撰寫2萬字以上)。
2.論文2篇以上。符合條件的論文包括:
(1)在國內公開發行的期刊、報紙上發表的會計專業論文(第一作者,不少于2000字)。
(2)在內部期刊上發表的會計專業論文(第一作者,不少于2000字)。
(3)在縣及縣以下單位工作的申報人員結合本職工作及專業特點獨立撰寫的會計工作研究性論文(不少于3000字)。
評審通知:(二)關于論文縣級以上單位工作的申報人員要提供反映學術水平和實踐能力方面的探索、專利成果(或論文),項目報告、工作總結等;在縣以下(包含縣級)單位工作的申報人員,可結合本職工作及專業特點獨立撰寫的會計專業工作(財政經濟工作)總結、財務規劃等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