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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標準(試行)
為進一步深化職草工作,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和選拔會計專業高級人才,提高我市會技師素質,根據國家和我市職稱改革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擬定《天津市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標準(試行)》,作為我市評審會計專業高級資格的依據。
一、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現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必須熱愛祖國、遵己守法,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經政策和經濟法規,忠于職守,廉潔奉公,鉆研業務,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在任現專業技術職務期間,歷年業績考核應達到“稱職”標準以上。
三、學歷和資歷
申報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財經類博士學位取,取得會計師資格并擔任會計師職務二年以上;
2.獲得財經類碩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資格并擔任會計師職務四年以上;
3.財經類大學本科畢業,取得會計師資格并擔任會計師職務五年以上。
四、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1.精通會計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相關專業(如財政、稅收、財務、審計、統計、金融)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并通過參加繼續教育,其會計等專業知識已得到更新或水平得到顯著提高。
2.掌握國家有關各項經濟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熟悉現代企業管理知識以及本行業(系統、單位)的經營管理和生產技術知識。
3.熟悉國內外會計專業現狀及發展趨勢,熟悉會計專業方面的新理論、新知識。
4.熟悉會計電算化知識,能夠運用計算機對本專業相關的數據和信息進行收集處理。
五、實踐經驗和工作能力
1.能夠獨立負責、組織、指導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系統)、一個大型經濟單位的經濟核算和財務會計工作。能夠熟練地運用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解決本地區、本行業(系統)或本單位財務會計工作中重要或關鍵的業務問題。能組織編制飛審核財務預決算報告,開展經濟分析,對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2.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能正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經濟政策和會計法規,能草擬和正確解釋-個地區、一個部門(系統)的財務會計法規、制度和方法。
3.能承擔重大財務與會計科學研究項目或調查研究課題,能對經濟變化和經營管理情況進行全面分析預瞅展趨勢提出有價時建議并能寫高水平的有關財務會計方面的調查報告和有價值的學術論文。
4.具有解決財務會計工作與其他工作相互配合或協調中的重大問題的能力。
5.具有指導、審核、鑒定會計師完成財務會計工作的能力。
六、業績成果
評審高級會計師資格應全面考查其在擔任會計師職務期間所取得的工作實績,并應符合下列條件:
1.在會計業務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之一(以下各項均應附有關資料):
(1)主持或作為項目負責人完成一項以上國家或市級財務與會計科研項目或調查研究課題,其成果經專家鑒定,確認具有較高水平,或經實踐應用,取得較好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2)主持或負責一個地區、一個行業(系統)、一個大型經濟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二年以上。在主持工作期間未發生過財務管理(特別是資金管理)方面的較大失誤;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本地區、本行業(系統)、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科學、有效的會計核算體系骨和財務管理制度:對改善經營管理提出過重要建議并被采納,在節約資金,提高資金周轉率、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
(3)正確貫徹國家有關各項財務會計法規,按規定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在加強企業經營管理方面運用會計核算和財務分析的-廳法,對經濟活動作出科學的預測并提出有價值的建議,被有關部門肯定或采用,成績顯著,并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在主持財務會計工作期間,創造過先進的會計核算辦法和財務管理經驗3經推廣后取得顯著實效,并被市級主管部門認可。
2.撰寫以下著作或論文之一:
(1)作為第一撰寫人,撰寫二篇重要項目或分管地區、行業(含相當規模的經濟單位)的財務會計業務工作報告。報告要求能對經濟活動進行科學的分析,并對改進經營管理提出有價值的意見或決策依據意見,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具有較高的應用價值。
(2)出版過財務會計方面的專著,或作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中專以上水平的財務會計專業教材,并已經被主管部門批準使用。
(3)作為第一撰寫人,在市級以上專業專學術會議(或國家批準出版的專業期刊)上發表過二篇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或調查報告。
七、外語水平
應熟練掌握一門外國語,并按規定的標準經全市統一組織的考試合格。
八、破格晉升條件
為了廣開才路,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對不具備規定學歷、資歷,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會計專業人員可按以下條件評審:
1.不具備規定資歷,但具備本文規定的其他條件,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對財務會計專業理論有較深的造詣并在某些方面有突破,經專家鑒定在本專業有較大影響,被同,行專家公認為業務尖子。
(2)任現職以來,將本專業新理論、新知識、新方法運用于實際工作,取得開拓性的工作成績,為會計專業發展作出重要貢獻,并得到同行專家公認。
九、其他
1.本標準中的專業技術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財經類專業學歷后的累計有效年限。
2.后取得學歷人員可參照本評審標準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
3.取得非財經類專業學歷的人員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的,應按第八條第二款要求通過相應專業知識的考試合格。
4.破格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的專業知識考試內容主要是:會計原理二專業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經濟活動分析和會計法規等。其中“專業會計”原則上劃分為工業企業會計、交通運輸企業會計、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含外貿企業〉、農業企業會計、基本建設會計、金融保險企業會計、預算企業會計等。;
5.本標準適用于國家機關及全民、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其它性質的單位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