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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報名參加此次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具體條件。
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高級資格考試)。
根據《關于2005年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發〔2005〕100號)等有關規定,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即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師以及財政稅收專業經濟師)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財會類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
(3)具有非會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轉系列評審政策的人員;
上述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
注: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規定,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