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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具體條件
高級資格
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或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2)具備碩士學位,取得會計師(或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會計師(或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4)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或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滿6年;
(5)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或取得會計師(或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資格后,不具備規定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年限,但符合“天津市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標準(試行)》(津人專[1994]27號)中“破格晉升條件”的人員。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