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張建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是行政事業單位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財務制度規定,有計劃地籌集、分配和運用資金,對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活動進行控制、財務監督及核算的一項重要管理工作。中央實行八項規定以來,有關部門出臺或修訂完善了多項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制度,進一步扎緊織密了制度的籠子,全面嚴肅了財經紀律,嚴格了財務管理,同時,加大了對財務方面違法違規違紀的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然而,從近年來財務檢查、審計的結果來看,財務管理方面違法違規違紀的問題仍然很突出。一些當事人因此受到了黨紀和政紀的處分,教訓極為深刻。這充分表明目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的規范管理問題遠未到位。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筆者通過調查發現,目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預算剛性約束力不強,導致管理效率低下
目前由于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編制過程的時間短,準備不充分,導致預算編制質量低;加之財務部門與其他職能部門之間缺乏有效溝通,導致預算編制與預算執行,預算管理與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和基建管理等經濟活動脫節,編制的預算與實際需要不完全相符合;預算項目不細、編制粗糙,隨意性大,導致預算約束不夠。同時,在預算執行方面內部預算指標分解批復不合理,導致內部各部門財權與事權不匹配,影響了部門職責的履行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率,資金挪用情況時有發生;預算調整沒有嚴格控制,存在無預算、超預算的情況,從而造成預算約束力不足,影響了預算的嚴肅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二)財務收支業務管理不嚴,財務監管不到位
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支業務與本單位資金的流轉息息相關,是單位運行管理中的核心業務之一,也是財務管理過程中應當監管的重點。但是在實踐中還存在著少數行政事業單位截留、挪用應繳財政的代收資金、私設“小金庫”、未按收費許可規定項目和標準收取等違規問題。同時,在支出的業務管理中,未嚴格執行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對津補貼發放、“三公”經費及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支出的管理監督不嚴格的現象比較普遍。還有少數單位的在專項資金的使用過程中的項目規劃、方案論證、審核和報批工作缺乏嚴格規范的程序,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跟蹤不到位。
(三)財務會計基礎管理薄弱,缺乏基本的內部控制措施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一個主要目標是通過科學規范的預算管理,確保單位資金的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并通過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保障預算的嚴格執行,防止資產流失和資金的無效使用。然而從現實情況看,當前一些單位的財務會計基礎管理薄弱,會計和出納一肩挑、一人多崗,或者采購、保管、領用由一個人負責,有的缺乏基本的內部審批程序,業務審核、審批隨意性大,資金使用的績效不高,內部缺乏基本的控制措施。
(四)財務機構不健全,財務人員的工作能力有待提升
從當前行政事業單位的現狀看,部分單位還存在著財務會計機構不健全,財務會計人員缺乏的情況;還有的單位財務會計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如一些單位的在崗財務會計人員不懂基本會計科目的使用方法,對財務管理制度也不甚了解,難以為本單位科學的財務管理和財務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從而制約了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對策
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結合當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現狀,筆者認為應該采取以下對策:
(一)嚴肅預算剛性約束,加強全程預算管理
預算貫穿于行政事業單位各項業務活動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為嚴格預算約束,一是要規范預算編制。各單位應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預算支出標準和要求,以及績效目標管理等預算編制規定,根據依法履行職能和事業發展需要以及存量資產情況,將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確保預算編制完整性和準確性。二是要強化預算執行。嚴格執行先預算、后支出原則,嚴禁無預算或超預算支出,嚴格控制和規范辦理預算調整事項。各單位應根據預算、用款計劃和項目實施進度支付資金,切實加快資金支出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對在預算年度內形成的結轉結余資金,依照有關財政、財務管理規定執行。三是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強化績效目標管理,各單位應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并針對績效管理中發現的問題,完善管理制度,強化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四是要加強決算管理。各單位應切實履行部門決算工作組織、編制審核、匯總報送、批復、信息公開、分析利用等方面的管理職責,做到決算數據真實正確、內容完整,確保賬證、賬實、賬表相符。
(二)切實加強財務收支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收支業務管理是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核心和關鍵,為加強財務收支業務管理,一要強化非稅收入管理工作。各單位執收的政府非稅收入應納入財政預算管理,不得隱匿、轉移、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政府非稅收入。執收單位應嚴格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規定,不得擅自改變征收范圍、征收標準或另行加收任何費用。二要規范財務支出管理。各單位應強化財務支出管理責任,加強支出源頭控制和精細化管理,保證各項支出規范、安全、有效。嚴格執行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加強對津補貼發放、“三公”經費及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支出的管理監督。三要加強資金支付管理。各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結算制度,逐步將所有財政性資金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實施跟蹤管理、動態監控,確保資金按規范程序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內運作,并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者。四要強化專項資金管理。各單位應根據相應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切實做好項目規劃、方案論證、審核和報批工作,及時提出專項資金細化安排建議。各單位應結合部門發展規劃和項目預算績效管理規定,建立完善項目庫,編制項目績效目標,實施項目績效管理。按照要求做好專項資金信息公示、公開工作。各單位應規范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五要規范政府采購管理。各單位應依法依規完整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未編入預算的項目不得實施政府采購。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及達到限額標準的采購項目,必須履行政府采購程序。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嚴禁通過對采購項目進行拆分等形式規避政府采購,不得違法、違規變更采購方式。
(三)健全內部控制管理體系,提升財務基礎管理水平
“未病先防”是內部控制的主要特點。行政事業單位從事的工作,是對國家、人民有承諾的。為此,首先是健全內控管理體系。各單位應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適應性和有效性原則,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制度,保證本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財務信息真實完整。各單位應重點對財務收支管理、項目資金分配使用管理等經濟活動的風險進行評估梳理,并研究制訂風險的防范和管控措施,建立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的集體決策和內部監督機制,健全專項資金審批、安排和本單位日常經費使用審批流程。其次是強化資產管理。各單位應按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相結合原則,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和規范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管理。定期開展清產核資工作,摸清家底,切實做到賬卡、賬賬、賬實相符,維護資產安全完整。再次是夯實財務會計基礎工作。進一步加強會計核算管理,各單位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為依據,嚴格費用報銷審核。各單位應規范費用報銷審核制度,確保支出行為合規、票據真實有效、審批手續和附件齊備,不得虛列事項套取現金,不得使用假發票,不得違規使用白條入賬。準確地使用會計科目,按規定設置規范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確保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四)優化機構人員配置,加強財會隊伍建設
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就是要科學設置會計機構,合理設置會計崗位。各單位應根據《會計法》有關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不具備單獨設置會計機構條件的,應在本單位有關內設機構中配備專職會計人員。各單位全部財務收支活動必須在本單位負責人領導下,由會計機構統一核算管理。鼓勵在部門系統內部實行集中統一會計核算;各單位應根據會計業務規模和管理需要,按照不相容崗位分離原則,合理設置會計工作崗位。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應符合《會計法》規定,會計人員應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有計劃地吸收具有會計師(含)以上職稱、精通會計業務的人員充實到財務崗位。與此同時應當不斷地提升財務會計從業人員職業素質。各單位應重視財會隊伍建設,財會人員的崗位要保持相對穩定,并建立和完善分工牽制、崗位輪換、目標管理、誠信記錄、業績考核、培養選拔與獎懲激勵等機制,確保財務機構及人員發揮作用。結合業務特點和崗位職責,推進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著力打造職業道德水準高、業務技能精、職業判斷力強的行政事業單位財會人才隊伍。
(五)加強財務監督管理,切實維護財經秩序。
行政事業單位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和內部審計制度,對本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合理性、有效性和執行情況以及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不具備單獨設置內審機構的單位,可以采取委托第三方機構審計的方法。建立對下屬單位財務管理、財務監督和財務檢查制度,加強對下屬單位的財務指導。建立財務公示、公開制度,定期將本單位財務收支狀況、大額資產變動等事項進行公示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作者單位系連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