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華亭
(1) 酒店提供會務服務,是不是只有不提供餐飲服務才能開具專用發票,如不提供水果、茶歇、點心等,反之則只能開普票嗎?(2) 個體戶和個人企業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嗎? 2018-04-16 15:05:02
胡越川
1.酒店提供會展服務和餐飲服務,應按兼營業務分別確認納稅義務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夠買餐飲服務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2.個體戶和個人獨資企業不征收企業所得稅,也就不存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2018-04-18 13:59:50
文文
請問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中的稅收金額是指2017年1月到12月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所對應的申報金額嗎?我公司是12月份的工資1月份發,而1月份繳納的是12月所申報的11月份的工資所對應的個人所得稅,這樣就會有差額需要納稅調整了是嗎? 2018-04-18 12:16:10
胡越川
《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第1列反映2017年度“應付工資”貸方發生額,第2列反映2017年度“應付工資”借方發生額。第5列“稅收金額”反映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包括已記入2017年成本費用的工資在2018年匯算清繳結束前發放的部分。 2018-04-18 14:04:25
網友7933
請問2017年度本市居民企業匯算清繳有什么變化? 2018-04-18 14:06:20
胡越川
1.首次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4號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適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 2.簡化紙質報表報送要求 在2017年度本市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繳工作中,對使用CA認證且采用網上電子申報方式進行匯算清繳申報的納稅人,其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和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改為自行留存備查,無需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紙質資料。 3.簡化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備案要求 本市居民企業2017年度匯算清繳申報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的,采用“自行判別、預先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即納稅人應當根據自身經營情況,自行判斷是否符合相關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凡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的時間享受優惠事項,并按照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備查資料。 對于納稅人享受優惠政策需要稅務部門向其他部門轉請資料的,可通過“上海市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資料。 4.電子化采集軟件、集成產業電路企業優惠相關材料 在2017年度本市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繳工作中,對于軟件、集成產業電路企業享受優惠政策需要稅務部門向其他部門轉請的資料,將試點推行電子形式收集材料,即納稅人通過稅務網廳登陸,按照提示在上海市企業服務云中相關模塊上傳電子資料后完成資料的提交。 5.簡化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申報事項辦理要求 本市居民企業2017年發生資產損失的,應當在進行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通過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相關行次進行資產損失申報,并將資產損失的證明材料和納稅資料留存備查。 企業資產損失按損失情形和資料歸集要求的不同,分為清單申報和專項申報兩種申報形式。其中,屬于清單申報的資產損失,企業可按資產損失的類別匯總資產損失相關證明材料和納稅資料。屬于專項申報的資產損失,企業應逐項(或逐筆)歸集資產損失相關的證明材料和納稅資料。 2018-04-18 14:10:57
網友7989
修訂后的《企業基礎信息表》(A000000)數據項發生較大變化,主要反映在哪些方面? 2018-04-18 14:13:12
胡越川
1、刪除原表單實用性不強或者存在重復采集情況的項目。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等文件規定,對“101匯總納稅企業”的填報內容進行了重新分類,便于在申報系統中實現與企業匯總納稅備案信息關聯。 3、為滿足非營利組織等企業和股權投資、企業重組、資產(股權)劃轉、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技術入股等事項的填報,便于在申報系統中實現與相關表單的關聯,增加了“106非營利組織”“109從事股權投資業務”“200企業重組及遞延納稅事項”填報項目。 4、為加強對企業股東和分紅信息的采集,對原“301企業主要股東(前5位)”填報項目的內容進行了調整,增加“當年(決議日)分配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入金額”列次,并將納入填報范圍的主要股東由投資比例前5位調整為前10位。 2018-04-18 14:17:50
網友1020
納稅人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填報《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2018-04-18 14:23:14
胡越川
1、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表單》中注意勾選《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
2、在《企業基礎信息表》(A000000)中正確填寫“102所屬行業明細代碼”、“103資產總額(萬元)” 、“104從業人數”、“105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 等項目;
3、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的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應注意《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第23行“五、應納稅所得額”的數據。
4、《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第1行“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所得稅”應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第23行應納稅所得額×15%的金額。 2018-04-18 14:31:52
網友2438
納稅人實際發生的黨組織工作經費,如何在《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中進行填報? 2018-04-18 14:23:49
胡越川
納稅人根據實際發生的黨組織工作經費,填寫《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第24行“二十四、黨組織工作經費”和 《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第29行“(十六)黨組織工作經費”。 2018-04-18 14:34:00
網友2700
納稅人當年度發生職工薪酬支出、捐贈支出或特殊行業準備金支出,但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是否需要填寫相關納稅調整表? 2018-04-18 14:34:48
胡越川
納稅人只要發生職工薪酬支出、捐贈支出(含結轉)或特殊行業準備金支出,無論是否進行納稅調整,都需要填報《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捐贈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70)或《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 2018-04-18 14:36:17
網友3975
取消原《資產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1)后,符合條件并專項申報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企業應該如何填報《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 2018-04-18 14:40:03
胡越川
修訂后的《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 對原《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和原《資產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1)的填報項目進行了必要整合。 1、行次上。修訂后的《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保留了原明細表的填報項目,并將“二、專項申報資產損失”項目的相關行次調整為按大類填報,取消原填報明細項目的要求。 2、列次上。修訂后的《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采用了原《資產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1)的填報項目。 2018-04-18 14:41:20
網友3897
請問老師,本次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中,如果企業會計核算已經按照稅法限額加速進行折舊的賬務處理,如5000元以下固定資產直接進入費用,未在“固定資產”科目核算,是否仍然可以享受加速折舊優惠政策? 2018-04-18 14:42:09
胡越川
企業應按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的規定作出職業判斷,按確認的折舊方法和年限計算折舊。加速折舊政策本意是讓企業享受遞延納稅的優惠,準予按稅法規定計算折舊并在稅前扣除,形成遞延所得稅(先納稅調減)。如果企業選擇與稅法一致的處理,只要符合稅法加速折舊規定,仍可享受政策。 2018-04-18 14:45:10
網友4798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7〕3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 等新政施行后,《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相應做了哪些修改? 2018-04-18 14:42:58
胡越川
為確保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貫徹落實到位,國家稅務總局重新設計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 1、在“基本信息”中,設置“一般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兩種類型,由納稅人根據情況選擇填報(取得相應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登記編號的,選擇“科技型中小企業”,并填寫“科技型中小企業登記編號”,否則選擇“一般企業”)。此選擇結果與填報“研發活動費用明細”部分第49行“八、加計扣除比例”密切相關(科技型中小企業加計扣除比例填報75%,其他企業填報50%)。 2、修訂后的明細表不再要求納稅人按照研發項目逐一填報,但設置第2行“本年可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項目數量”填報行次,納稅人僅需填寫本年研發項目中可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項目數量。 3、按照研發形式,設置第3行至第35行“一、自主研發、合作研發、集中研發”和第36行至第38行“二、委托研發”兩類項目的填報行次。 4、按照年度研發費用支出形式,設置第40行“(一)本年費用化金額”和第41行“(二)本年資本化金額”填報行次。 5、為了滿足計算本年允許扣除的研發資本化支出金額的需要,設置第42行“四、本年形成無形資產攤銷額”和第43行“五、以前年度形成無形資產本年攤銷額”填報行次。 6、考慮到當期取得的研發過程中形成的下腳料、殘次品、中間試制品等特殊收入對研發費用的抵減,當年銷售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包括組成部分)對應的材料部分對研發費用的抵減,以及銷售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包括組成部分)對應材料部分的抵減和結轉,分別設置第45行“減:特殊收入部分”、第47行“減:當年銷售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包括組成部分)對應的材料部分”、第48行“減:以前年度銷售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包括組成部分)對應材料部分結轉金額”、第51行“十、銷售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包括組成部分)對應材料部分結轉以后年度扣減金額”填報行次。 7、本表應當根據稅收政策規定填報。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的財政性資金用于研發的部分等應按規定扣除,并填報扣除后的金額。其他費用、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應按規定計算限額并調整。研發活動與生產活動共同支出的相關費用應按規定分攤計算后填報。 2018-04-18 14:49:38
網友1039
可以在稅前扣除的福利費是那些? 2018-04-18 14:44:32
胡越川
請參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中的第三條“關于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規定,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不能同時符合前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2018-04-18 14:53:47
網友5698
請問本單位購買的雇主責任險,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企業所得稅前準予扣除嗎? 2018-04-18 14:46:02
胡越川
企業購買的雇主責任險、職業責任險,以及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購買的人身意外險的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018-04-18 14:56:34
網友5745
請問今年研發費加計扣除的歸集基數比去年項目增加還是減少了? 2018-04-18 14:46:33
胡越川
增加了,主要包括:人員人工費用中增加“接受勞務派遣的企業按照協議(合同)約定支付給勞務派遣企業,且由勞務派遣企業實際支付給外聘研發人員的工資薪金等費用,屬于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工資薪金包括按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對研發人員股權激勵的支出”。其他相關費用中增加“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 2018-04-18 14:58:01
網友4589
按規定享受創業投資企業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優惠政策的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或合伙創投企業的法人合伙人,如何填報《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 2018-04-18 14:55:55
胡越川
為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修訂后的《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A107030)增加了“投資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和“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兩列,便于納稅人按照投資形式和投資對象,區別創業投資企業直接投資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創業投資企業直接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通過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通過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四種投資情形填報。當同時存在一種以上投資情形時,納稅人在填報第7行“本年實際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和第13行“本年實際抵扣應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對本年度可以抵扣的應納稅所得額,應當按照合理方法確認和填報。 2018-04-18 15:01:15
網友6735
本公司今年對租入的辦公室進行裝修,應如何扣除? 2018-04-18 14:49:18
胡越川
租入房屋、建筑物發生的費用支出準予當期扣除;租入房屋、建筑物發生的改建支出應計入長期待攤費,按剩余的租賃期均勻扣除。 2018-04-18 15:06:13
網友6729
去年單位購買了5臺電腦,每臺4800元左右,可以一次性計入管理費用嗎? 2018-04-18 14:50:16
胡越川
購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準予一次性扣除。建議企業仍然通過固定資產核算并保留凈殘值后一次性提足折舊。 2018-04-18 15:06:32
網友9843
與長期股權投資相關的投資收益什么情況下作納稅調增,什么情況下作納稅調減? 2018-04-18 14:59:22
胡越川
第一,如果股權投資采取權益法核算的,投資持有期間,因調整投資成本而形成的投資收益作相反的稅務處理。第二,如果股權投資采取成本法核算的,投資持有期間不作納稅調整。 2018-04-18 15:08:26
網友7590
今年匯算清繳享受優惠政策和資產稅前扣除都取消了報送資料,請問這些資料還需要準備嗎?比如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嗎? 2018-04-18 14:58:35
胡越川
隨著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國家稅務總局持續精簡企業所得稅報送資料,將一大批資料由事先提交稅務機關檢查,調整為由納稅人留存備查。留存備查,是指納稅人相關申報資料,留存企業備稅務機關以后檢查。根據《關于做好2017年度本市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滬國稅函〔2018〕18號)的規定,納稅人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的,采用“自行判別、預先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對于納稅人享受優惠政策需要稅務部門向其他部門轉請資料的,可通過“上海市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資料。對于軟件、集成電路企業享受優惠政策需要稅務部門向其他部門轉請的資料將試點推行電子形式收集材料。同時,納稅人2017年發生資產損失的,應當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通過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相關行次進行資產損失申報,并將資產損失的證明材料和納稅資料留存備查。應當注意的是:證明材料和納稅資料改為留存備查后,并不意味企業可以放松管理。留存備查的管理方式是以征納雙方的互信為基礎和前提的,企業所得稅優惠資料也是企業在生產經營、業務往來中常規取得或填制的證書、合同、協議、清單、清冊、憑證、賬冊等為主;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在沒有新規定前,仍按財稅【2009】57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號等文件的規定進行確認和資料準備。建議企業能規范內部管理,確保留存備查資料的安全和齊備,經得起歷史檢驗。 2018-04-18 15:18:06
圓圓
審計調了一筆分錄對長投計提了減值,可我們報表是小企業會計準則報表,利潤表里沒有資產減值損失這一項,我就把資產減值損失合并到管理費用中去了,做匯算清繳時,我又把資產減值損失單獨填列了,結果匯算清繳風險提示顯示管理費用與年報中的管理費用金額不一致,老師,這該如何處理? 2018-04-18 15:13:00
胡越川
按小企業會計準則從新編制利潤表。 2018-04-18 15:15:15
胡越川
或向稅務機關寫一下說明。 2018-04-18 15:18:23
網友3671
我公司是去年新成立的,去年一年都是虧損的,納稅調整等還需要填嗎? 2018-04-18 15:04:44
胡越川
應當進行納稅調整,稅法確認的虧損,不是看利潤表,而是看納稅申報表“納稅調整后所得”是否小于零。 2018-04-18 15:20:11
網友6145
請問2017年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多少? 2018-04-18 15:05:16
胡越川
本市2017年度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19512元和3902元。另外,2018年為21396元和4279元。 2018-04-18 15:20:33
網友8865
我們是網上電子申報的,今年還需要報送紙質的納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嗎? 2018-04-18 15:07:44
胡越川
納稅人使用CA認證且采用網上電子申報方式進行匯算清繳申報的,納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由納稅人留存備查,無需報送紙質資料。 2018-04-18 15:24:38
網友5821
我司去年轉讓股權,今年按照協議應支付給受讓方補償款,請問該筆補償款可以在稅前扣除嗎? 2018-04-18 15:09:31
胡越川
貴公司支付的補償款準予在實際支付當年稅前扣除。受讓方應在實際收到補償款當年確認收入或沖減股權的計稅基礎。 2018-04-18 15:27:16
網友5643
單位租賃職工汽車所支付的哪些費用準予在稅前扣除? 2018-04-18 15:18:59
胡越川
在租賃期內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支出準予扣除,包括:租賃費、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上述費用應取得發票。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不得扣除,如:車輛購置稅等。 2018-04-18 15:36:46
網友8021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年金可否稅前扣除? 2018-04-18 15:19:37
胡越川
企業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勞動保障部令第20號)(《關于企業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備案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5號)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企業年金費用,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 2018-04-18 15: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