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規范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定工作,加快經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經濟專業人員職務試行條例》及有關文件精神,現將上海市2018年度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審定機構
本市經濟系列工商經濟專業高審委、城市建設與交通專業高審委、綜合經濟專業高審委、商務專業高審委四個機構負責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定工作(各高審委審定專業設置情況詳見附件1)。
另外,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工程經濟復合型高審委也承擔相應領域高級經濟師的審定工作(評審通知另行發布)。
二、申報范圍
具有上海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1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內,不含臨時居住證),在本市企事業單位工作,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取得經濟師資格并聘任相應職務、已在或將要進入高級經濟師崗位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對取得其他中級職稱資格的申報人,按照本通知申報條件第二款第六條要求執行)。
當年度達到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接受申報。
三、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
(二)學歷及資歷
1、獲得博士學位后,受聘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
2、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受聘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3、獲得大學本科學歷,取得經濟師資格并聘任相應職務滿5年。
4、獲得大學專科學歷、負責企事業重要經濟部門工作,取得經濟師資格并聘任相應職務滿7年。
5、不具備上述學歷者,須取得經濟師資格并聘任相應職務滿10年,且擔任重要經濟部門負責崗位5年以上,并由本專業兩名以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知名專家推薦。
6、具有會計、統計、審計等相近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資歷者,須聘任現經濟崗位上工作滿1年;具有其他系列中級專業職務資格者,須聘任現經濟崗位上工作滿3年。
對先取得經濟師資格、后取得上述1—4項學歷的,則取得學歷后的任職資歷不得少于1年。
(三)專業能力與業績
1、全面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有關經濟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規,在實際工作中,應用國內外先進的管理方法、并有所創新,有較強的決策能力和判斷能力;
2、了解本專業國內外經濟管理現狀和發展趨勢,對本專業當前經濟工作中的熱點、重點有較深的研究,具有負責經濟部門工作的管理能力、組織相關部門協同工作的協調能力;
3、主持重要經濟部門或重大項目工作,解決過經濟管理上的重大問題,取得顯著實效,使該項經濟工作連續3年上升。
其中商務專業高級經濟師的具體條件要求參見《上海市經濟系列商務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辦法》(滬商干部〔2017〕328號)。
(四)論文及面試答辯要求
申報者需提交任現職后、近5年內的2篇(含)以上獨立撰寫,與本人工作、專業內容密切相關的審定論文,其中至少1篇須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有書刊號)公開發表。申報者本人確定其中1篇作為主審論文,主審論文字數不少于3000字。各類學位論文及在校期間撰寫的論文不得作為申報資格的審定論文。
為加強學術規范,高審委辦公室將對申報人所提交的論文抽樣進行重合度檢測,經查實存在學術造假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若申報人自己已進行過論文查重,請將查重報告隨論文一起提交。除獨著(譯著)僅需上傳封面、目錄及封底外(PDF格式,打包成一個文件作為論文附件上傳),提交論文的,需上傳封面、目錄、內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論文的WORD版本,并確保與所提交的書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傳論文材料的,評委會不予受理。
所有申報者均需參加各學科組的綜合面試。
(五)考核情況
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
(六)任職資歷
任職資歷計算到2018年12月31日(自按規定聘任經濟師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起算)。
注:非就業狀態、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崗位工作的經歷不能作為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在計算時,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待崗待聘、長病假、參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時間需相應扣除。
(七)外語及計算機要求
一般應該能夠閱讀本專業的外文資料,從事國際商務、對外貿易、經濟研究等工作的,應該比較熟練或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能有效組織策劃商務活動及處理業務文件,能夠翻譯一定數量的外文資料。熟練地運用計算進行經濟商務信息、數據的收集、處理或交換。請申報人提供相應材料供專家在評審時參考。
(八)繼續教育要求
申報高級經濟師任職資格需參加經濟系列中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培訓,五年內完成120學時(即原40學分)。另外,五年內已完成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公需科目培訓的課程,可按相應學時數計入(每1學分為3學時):知識產權公需科目計6學時,創新知識公需科目基礎中級班計12學時,項目管理公需科目中級班計12學時。其中,對于2014年1月1日以后取得經濟師資格的,應自取得資格后次年起每年不少于24學時(即原8學分)。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人當年只能申報一個評委會的一個專業,一旦發現多處申報立即由相關評委會取消資格,三年內不得申報。
(二)事業單位應根據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實行缺額推薦申報,填寫《申報推薦表》并由上級單位蓋章確認;其他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如實填寫《申報推薦表》。單位推薦意見欄須具體寫明對申報人員從事本單位經濟工作所取得業績的評價(200字左右)。
(三)對于上一年度評審未通過的人員,除在申報當年取得以下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之一的情況外,不予受理:
1、獨立撰寫并公開出版與申報專業內容相關的專著;
2、取得國家級及省部級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主要貢獻者,具有個人證書;
3、作為項目負責人完成了省部級以上重點攻關項目或產學研項目,或者作為項目負責人通過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A級認定的項目,須提交立項及項目完成及相關證明材料。
(四)在網上申報截止日前,需提供完備的申報材料。對于申報截止日后發表的論文、取得的其他材料,不作為今年申報的依據。
五、網上申報辦法
2018年度上海市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實行網上申報。
登錄21世紀人才網(http://www.21cnhr.gov.cn)—職稱專家—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如實注冊用戶信息、填寫基本資料。選擇所要申報的高審委及專業學科組,按照要求上傳規定的申報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應上傳至系統。申報材料填寫和附件上傳完成后,經檢查無誤,點擊提交,同時打印申報表(請確認上傳附件不攜帶病毒,否則可能導致材料上傳不完整而影響評審)。
高審委辦公室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通過初審人員分配受理號,通知參評對象遞交書面材料。初審未通過的,通過職稱服務系統告知申報人。
書面材料報送:網上申報材料經初審通過后, 申報人打印受理憑證,根據要求整理好書面材料,由單位人事部門對材料進行審驗并蓋章后攜受理憑證報送相應的高審委辦公室(書面材料詳見附件3)。
六、時間要求
(一)網上申報時間
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31日。對截止申報日17:00未按要求完成提交,或未按高審委辦公室要求的修改時限完成修改的申報人,不納入今年評審受理范圍。
(二)材料受理時間
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4:00)。
上海市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委員會受理地點見附件1
七、評審費用
審定費700元/人,答辯費200元/人
八、材料要求
見附件2、附件3、附件4
附件:
1、上海市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委員會設置情況
2、申報高級經濟師自薦綜合材料
3、材料要求
4、高級經濟師資格申報推薦表
上海市經濟系列工商經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委員會
上海市經濟系列城市建設與交通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委員會
上海市經濟系列綜合經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委員會
上海市經濟系列商務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委員會
2018年3月1日
附件: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