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
1、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
2、將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
3、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并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4、對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
實施上述三項措施,全年將減輕市場主體稅負超過4000億元,內外資企業都將同等受益。
劃重點:
1)前幾天財政部部長劉昆就在2018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表示,今年財政部將繼續調整增值稅稅率水平,并按三檔變兩檔的方向進行,重點降低制造業、交通運輸等行業的稅率,想不到28號政策出來了,真可謂神速!
我們來看一下,雖然增值稅稅率僅僅是17%調整到16%,11%降到了10%,但是對于占中國全部稅收的40%以上的增值稅來說,變化是巨大的,光這1%的變化,預計全年可減稅2400億元。
有的小伙伴會問,為什么不把制造業將由17%降為11%,交通運輸業由11%降為6%呢?因為這樣會給國家的稅收收入帶來比較大的壓力,減稅也要照顧到對財政收入的影響,稅率水平是下調還是上升,取決于減稅效應是否在政府財力保障能力范圍內。
財務小伙伴都算算一年能給自己的公司省多少稅吧!
2)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對廣大中小企業絕對是個利好消息。
因為對于很多企業而言,這50萬、80萬這個標準太容易達到了,而且是連續計算12個月,達到一般納稅人之后企業稅負明顯增加,這就導致很多企業在“合理避稅”上動腦筋。
現在好了,年銷售額500萬以下全部按照3%納稅,不要每月考慮進項稅額,財務做賬也簡單很多了,老板們也可以安心經營了。
這條利好消息同時也可以減少虛開發票行為,買發票被判刑罰款的財務人員、老板絕對降很多。
3)允許一般納稅人回轉成為小規模納稅人。這是“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這一條款的體現。
這條的解釋應該是:允許工業企業、商業企業超過原標準而轉為一般納稅人的,以及營改增納稅人自愿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但在一定時間內銷售額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回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比較合理。
4)增值稅進項留抵可以退稅!也是一個創新和改革,按照現行規定,在當期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只能留抵至以后納稅期繼續抵扣而不能退還。
新政將對列舉的“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的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退還,那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在一定期間無增值稅違法行為等很可能成為應符合的“條件”。關于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這個“一定時期內”,也許三個月未抵扣完的是比較適宜的時期,即,超過三個月仍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可申請予以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