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5月25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三級公立醫院建立總會計師制度的意見》(國衛財務發〔2017〕31號,以下簡稱《意見》),就加快推進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建設從制度層面提出了明確要求。《意見》共包括六部分,分別明確了三級公立醫院建立總會計師制度的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總會計師的職責、權限、任免、獎懲及相關組織實施等。為便于地方貫徹執行,現就《意見》主要內容做如下解讀:
一、《意見》制定的目的和意義是什么?
建立健全統一規范的三級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保障總會計師依法行使職權,充分發揮總會計師在加強醫院經濟和運營管理,推進醫院財務管理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等方面的主導與核心作用。
《意見》的制定意義集中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為各地建立健全總會計師制度提供依據和指導;二是為總會計師有效履行職責、發揮管理監督作用提供制度依據和支撐;三是加快推進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發展和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有效途徑和重要舉措。
二、《意見》制定的背景和依據是什么?
一是貫徹落實國家財經法規和有關文件的政策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總會計師條例》對總會計師的設立、職責和權限作出了具體規定。《會計行業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提出要在公立醫院建立總會計師制度。《醫院財務制度》也明確提出三級醫院必須設置總會計師崗位。
二是加快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有效保障。《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及“十二五”醫改規劃、“十三五”醫改規劃明確了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重點任務,提出了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等工作任務以及建立健全公立醫院全面預算管理、成本核算、財務報告、總會計師制度等具體要求。《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明確提出要落實三級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建立實施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有利于落實改革任務,推進事業發展提供堅實支撐。
三是持續強化公立醫院經濟管理的迫切需要。近年來,公立醫院尤其是三級公立醫院業務量不斷增長,經濟運行日益復雜,收支規模逐年擴大。截至2016年底,全國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舉辦的三級公立醫院年平均收入8億元,有的已經超過80億元,經濟管理任務日益繁重。建立實施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進一步加強管理、決策、監督,有利于推進醫院經濟管理將向戰略規劃、財務分析、績效評價等方面轉變,以確保醫院運營目標和管理目標的實現。
四是適應改革創新要求的客觀需要。當前,圍繞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國家層面對推動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加快醫聯體建設、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財務第三方支付、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新任務,明確了新要求,亟需具有把握事業發展規律,具有戰略思維、創新思維的高素質、復合型經濟管理人才,落實改革任務,強化醫院經濟管理,推動事業改革發展。
三、《意見》明確提出在三級公立醫院推進總會計師制度而非全部公立醫院的考慮是什么?
一是落實《醫院財務制度》、《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加強公立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文件的要求。二是三級公立醫院是我國醫療服務體系的主體。三級公立醫院人員、床位、資產、收支等規模均較大,技術力量、管理水平、設備條件、科研能力等處于優勢和領先地位,是提供高質量醫療衛生服務的領頭羊、承擔急危重癥和疑難病癥的診療、醫學教育和科研、指導和培訓基層衛生人員的主體。三級公立醫院經濟管理、運行情況以及實施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關乎我國醫療衛生服務的整體水平、質量以及深化醫改進程和效果,加快推進三級公立醫院建立總會計師制度符合改革發展的現實需要。
四、三級公立醫院建立總會計師制度的時間要求是怎么樣的?
按照醫改進程,2015年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全面推開;2016年已確定了四批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2017年9月底前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全面推開。根據衛生計生事業改革和發展進展實際,結合相關文件要求,《意見》區分醫院類別,確保重點、分步實施,要求2017年底,所有縣和前四批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的三級醫院必須設置總會計師崗位;2018年底,全國所有三級公立醫院全面落實總會計師制度。鼓勵其他有條件的公立醫院設置總會計師崗位。
五、《意見》在推進總會計師制度建設方面要求建立哪些機制?
《意見》提出健全總會計師選拔、使用、考評機制,對推進總會計師制度進行全周期系統設計,確保每個環節都有相應制度保障。其中,選拔機制中提出凡通過國家和地方財政、衛生計生等部門組織領軍人才培養計劃考核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拔為總會計師,主要考慮我委及其他部委、地方領軍人才培養情況,充分結合衛生計生人才發展規劃,將總會計師作為衛生計生經濟管理人才梯隊的培養方面和目標,為加強領軍人才作用提供方向和契機。使用機制中,針對目前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出現的職責不清、未進入醫院領導班子等問題,根據《總會計師條例》第四條,提出總會計師是醫院領導成員,凡設立總會計師的醫院不得設置與其職權重疊的副職,明確了醫院總會計師崗位的唯一性,旨在確保總會計師職權落到實處,切實發揮應有作用。
六、總會計師的職責有哪些?
《意見》明確總會計師協助院長管理醫院經濟和運營工作,對院長負責并承擔相應的領導和管理責任。總會計師具體職責包括3個方面。一是負責組織本醫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保護國家財產。具體包括建立健全制度、進行財務管理、編制執行預算及財務收支計劃等、開展會計核算、強化經濟分析、加強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二是對醫院的運營管理、業務發展、基本建設以及資本運營等重大事項發揮監督和決策支撐作用。具體包括參與醫院戰略規劃、重大財經管理活動的分析決策等,參與重大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參與新業務開展、技術創新、科技研究、服務價格、工資福利等方案的制定。考慮到總會計師屬于院領導的職能定位,將總會計師的職能范圍延伸到負責醫院的整體運營管理,而非局限在經濟管理方面。三是承辦院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總會計師的權限有哪些?
為確保總會計師能夠有效履行職責,必須賦予總會計師相應權限,達到權責利的統一。權限的明確是總會計師履行醫院經濟與運營管理職責的重要保障,也對約束和激勵總會計師提供了依據。《意見》明確總會計師的權限主要有8個方面:一是組織醫院各職能部門開展經濟核算、財務管理相關工作;二是簽署醫院預決算、財務收支計劃、財務報告等;三是聯簽重大或特定經濟活動事項;四是會簽涉及財務收支的經濟合同或協議;五是對醫院財會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配備等提出方案和建議;六是參與擬定醫院年度運營目標、中長期發展規劃等;七是對醫院經濟決策以及經濟運行進行監督;八是對違法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有可能在經濟上造成損失、浪費以及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進行制止或糾正。
其中對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進行制止或糾正是按照國家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相關要求提出的。為發揮總會計師監督作用,更好地防范行業非法集資行為,同時使總會計師權限更為完備。特定項目與合同由總會計師與醫院院長聯簽的規定是對院長權利約束的一種方式,也是對目前院長高度集權的公立醫院管理體系的創新突破。《意見》中賦予總會計師的財務機構設置和負責人任免、考核建議和監督也是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科學性的體現,能夠促使醫院經濟管理與運營更加趨向專業化、規范化。
八、總會計師的任職條件有哪些?
結合《總會計師條例》、《公立醫院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中對任職條件的規定,《意見》要求總會計師原則上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同時應當滿足政治素養、專業素質及工作年限、綜合管理能力、身體素質等4方面的要求。一是政治素養方面,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要求總會計師堅持“四個意識”,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誠實守信、客觀公正。二是專業素質及工作年限方面,總會計師工作以經濟管理為核心,同時涉及醫院運營的方方面面,以學科帶頭人的標準,要求總會計師熟悉財經法規,精通會計、財務、審計、金融、稅法等專業知識。同時要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具備財經類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者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并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對財經類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未做工作年限要求,主要考慮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本身有工作年限要求;對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人員要求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主要考慮注冊會計師考試沒有工作年限要求,總會計師作為醫院的高級管理崗位,需要一定的工作經驗。)2.具有會計師任職資格的,要求主管一個單位或者單位內一個重要方面財務會計工作的時間不少于3年。3.從事財務、會計、審計、資產等管理工作不少于15年,擔任經濟管理部門主要領導職務3年以上。《意見》對具備不同資格人員設置了相適應的條件,使相關人員能夠參加總會計師選拔。三是綜合管理能力方面,要求具備深厚的醫療衛生計生行業知識和過硬的組織領導、決策、創新及管理能力。四是要求身體健康,能夠勝任總會計師工作,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要求。
九、總會計師的任免程序是什么?
《公立醫院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選拔任用公立醫院領導人員,應當充分發揮主管機關(部門)黨委(黨組)的領導和把關作用”,第十條規定:“主管機關(部門)黨委(黨組)或者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開展選拔任用工作。”總會計師屬于醫院領導班子成員,選擇任用應當遵循上述規定,《意見》提出總會計師的選拔、任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主管機關(部門)黨委(黨組)或者組織(人事)部門任命或者聘任。任職年限方面,總會計師實行任期制,且任期年限一般與醫院院長任期年限一致,一方面可以起到激勵約束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保持醫院領導工作的連貫性和協調性。《關于加強公立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提出“有條件的地區可實行總會計師委派制和財務主管委派制”,《意見》中也充分考慮到委派制的情況,實行委派制的醫院,總會計師任期年限由相關部門協商確定。
十、總會計師的獎懲情形有哪些?
建立考評獎懲機制,發揮獎懲的激勵和約束作用,對于推動總會計師樹立正確的價值觀,督促總會計師勇擔職責、敢于作為、無私奉獻,防范總會計師失職失誤等具有重要作用。參照《總會計師條例》、《公立醫院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結合實際,《意見》規定總會計師獎勵情形以日常管理為基礎,突出工作實績和社會效益,同時將黨建工作納入考評范圍。具體來說,出現如下5種情況之一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總會計師獎勵:一是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二是在組織經濟核算、控制成本費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三是在抵制違法行為,保護國家財產方面有突出貢獻;四是在廉政建設方面有突出成績;五是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績的。
《意見》規定的總會計師懲罰情形以法律法規為紅線、以勤勉盡責為基礎、以醫院和國家利益為根本。具體來說,出現如下5種情況之一的,應當區別情節輕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總會計師處分或處罰:一是違反法律法規、財政制度,造成財會工作嚴重混亂;二是對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不抵制、不制止、不報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損失;三是職責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醫院或者國家利益受損的;四是權謀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致使醫院或者國家利益遭受損失,或者造成惡劣影響的;五是其他瀆職行為或嚴重錯誤。
十一、如何加強組織實施來保障《意見》落實?
為確保《意見》貫徹落實,提出5項具體實施要求。一要提高思想,從思想上提高對總會計師制度建設重要意義及緊迫性的認識;二要落實推進責任,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表要求,積極穩步推進三級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建設,并結合實際,將總會計師設立及履職情況作為對公立醫院評審評價的重要指標;三要加強考核評估,健全總會計師考核評價機制,并根據考評結果,進行相應的獎懲;四要健全培養機制,通過多種形式的教育和培訓,加強總會計師和后備儲備人才的培養培訓,完善人才梯隊建設;五要營造工作環境,加強總會計師制度建設宣傳,形成全行業重視、支持的良好氛圍。
各地要認真領會《意見》精神,嚴格貫徹落實《意見》各項要求,加快推進三級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