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高級會計師評審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的通知
各市縣財政局、洋浦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改革和創新人才評價方式,科學、客觀評價會計專業技術人才,根據省人社廳《關于調整我省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要求的通知》(瓊人社發〔2017〕38號)的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要求
自2017年起,參加海南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將不再強制要求提供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等級考試合格證書,廣大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決定是否參加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等級考試。
二、鼓勵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外語和計算機知識更新
為了積極鼓勵引導廣大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根據專業技術需求,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更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和會計行業發展需要,我們將在海南省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中,酌情考慮給予具備一定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的申報人員量化加分。
特此通知。
海南省財政廳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