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陽市財政局課題組
近年來,社會對學前教育資源需求不斷增加與現有學前教育資源不足之間的矛盾,直接影響著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和教育公平的實現。按照《四川省關于推進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的指導意見》,德陽市積極探索和實踐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教育服務來滿足社會公眾教育需求的方式,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面對普通市民、收費合理、環境完備、師資可靠的普惠性服務,解決“入園難、入園貴”的問題,使適齡幼兒、困難家庭幼兒入園得到制度性保證。
一、促進學前教育發展的財政保障政策
(一)建立了學前教育學位獎補激勵機制。按照四川省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文件精神,結合學前教育辦學實際情況,我市在2011年和2014年分別啟動實施了兩輪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制定《德陽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明確了發展目標,建立了獎勵機制。市財政設立了“學前教育發展專項資金”,一是用于對德陽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改建和擴建公辦幼兒園,由旌陽區和開發區承建,建設資金投入采取市、區兩級各按50%比例共同承擔;二是對德陽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民辦幼兒園,按照每建一個配套的教學班補助6萬元,改建一個配套的教學班補助4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三是對市區執行限價收費政策的民辦幼兒園,按招收市區常駐戶口幼兒園人數,參照公辦幼兒園公用經費標準給予補助。政府引導性政策的實施促進了學前教育學位增加,取得了積極效果。截至2016年9月市區共計新建和改擴建幼兒園30所、新增學位5815個,其中:新建公辦幼兒園2所,增加學位375個;新建和改擴建民辦幼兒園28所,增加學位5440個,有效緩解了市區“入園難”的問題。
(二)建立了資助學前教育困難兒童機制。在重視增加學前教育學位的同時,我市也關注學前教育困難兒童入園問題,按照國、省關于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精神,我市制定了《德陽市困難兒童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殘疾兒童、孤兒(簡稱“三兒”),從2013年春季學期起,對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學前教育學校(包括公辦和民辦)的在校“三兒”每人每月減免保教費100元,所需經費由各級政府分擔補貼,從而減輕了困難兒童家庭經濟負擔。
(三)建立了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財政保障機制。為促進我市學前教育發展,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公益性公共服務,進一步解決“入園難、入園貴”問題,更好地滿足人們群眾需要,按照四川省關于推進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的指導意見,2015年我市探索實施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試點工作。試點工作在市級的指導下,按照“以區為實施主體,市區財政共擔資金”的原則展開工作。經對市區各類幼兒園進行調研,結合我市學前教育辦學的實際情況制定了財政補助標準,主要對收費7000元/生·年以內的民辦幼兒園實施補貼。一是參考公辦和民辦幼兒園教育經費年投入情況,以及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確定補助標準為50~360元/生·月,所需資金由市和區分級承擔,市級承擔65%,區級承擔35%;二是為充分調動民辦幼兒園參與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的積極性,支持承接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幼兒園改善辦學條件,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建立了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獎補機制,通過考核給予試點幼兒園每年3~5萬元的項目補助,主要用于幼兒園的校舍維修改造、設施設備購置和教師培訓等。
二、推進學前教育發展取得的成效
(一)幼兒園辦學規模不斷增大。通過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我市幼兒園數量不斷增加。截至2016年春季學期,市和區各類幼兒園共計99所(含鄉鎮中心園、小學附設園),在園幼兒共計23608人,其中:公辦幼兒園39所、在園幼兒9217人,分別占總數的40%和39%;民辦幼兒園60所、在園幼兒14391人,分別占總數的60%和61%。實施兩輪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共計新增幼兒園30所,增加學位6032個,分別比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前上升43%和34%,其中:第一輪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1年至2013年)新增幼兒園12所,增加學位2851個;第二輪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4年至2016年)新增幼兒園18所,增加學位3451個。目前市區共有省級示范幼兒園4所、市級示范幼兒園11所。2013年至2015年幼兒毛入園率逐年增長,分別為91%、92%、94%,有效緩解了“入園難”問題。
(二)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得到有效資助。按照中央和省的統一部署,我市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斷完善助學體系,建立財政保障制度,加大學前教育投入,將助學資金足額納入財政預算,確保學前教育資助制度落實到位。自2013年我市實施困難兒童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實現了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和中職教育學生資助的全覆蓋,提升了我市辦學整體水平。市和區2013年至2015年兌現補助資金共計517.8萬元,受益困難兒童累計5178人,有效緩解了經濟困難兒童家庭經濟壓力,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贊譽。
(三)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試點逐步推進。我市2015年開始實施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試點,市和區財政將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專項資金納入預算,推動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工作開展。2015年兩區共試點幼兒園3所,購買學位422個,其中:旌陽區試點幼兒園2所,購買學位302個;經開區試點幼兒園1所,購買學位120個。投入資金共計144.68萬元,其中:購買學位資金129.68萬元、獎補資金15萬元。2016年新增試點幼兒園6所、新增購買學位938個,試點幼兒園達9所、購買學位達1360個,其中:旌陽區試點幼兒園7所,購買學位1060個;經開區試點幼兒園2所,購買學位300個。今年,市教育局等部門印發了《關于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區級相關部門制定了《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管理暫行辦法》,奠定了廣泛開展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工作的基礎。
三、主要問題
(一)宣傳力度不夠。我市2015年開始試點,實施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政策宣傳力度不夠,幼兒園了解政策不深入,很多幼兒園存在疑慮,持觀望態度,缺乏積極參與的主動性,2015年兩區實施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試點的幼兒園僅有3所。群眾的知曉度不高,參與的幼兒園數量較少,一方面不利于采用競爭性的購買方式優選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幼兒園和群眾參與對試點幼兒園辦學質量的監督,公平、公開地遴選優質幼兒園和示范性、引領性作用效果受限。另一方面影響公益性普惠性幼兒園和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擴面增量,并制約城區各方面資源的合理配置。
(二)公辦幼兒園與民辦幼兒園收費差距較大。公辦幼兒園按市發改部門規定標準收取費用,省級示范幼兒園每生每月340元、市級示范幼兒園每生每月320元;市區同等辦學條件的民辦幼兒園大部分收費在每生每月700元以上,是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2倍多。在實施試點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時,按省指導意見中確定的購買學位補助標準為每生每月50~150元,財政補貼標準低,幼兒園不愿參與,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工作無法推動。為此,我市在全面調研的基礎上,確定補助標準為每生每月50~360元,上限標準是省定標準的2倍多。經了解成都市實施情況,成都市實行“政府限價、財政補助”,中心城區公益性幼兒園收取保教費每生每月400元,財政補助標準為每生每月240元。與成都市相比,我市的財政補助標準較高,主要是公辦幼兒園與民辦幼兒園收費差距大,致使財政補貼增大,并且影響公益性普惠性幼兒園的擴面增量,成為我市推進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不利因素。
(三)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的工作計劃滯后。按照我市制定的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指導意見,兩區應在當年制定次年的購買計劃,并納入預算予以保障。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未提前做好規劃,制定年度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實施工作方案滯后,致使購買服務工作開展不能有序進行、財政保障資金不能準確預算。2015年財政安排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和學前教育發展專項資金500萬元,因當年實際沒有發生預期數量的項目,僅使用專項資金15.31萬元,造成該項目財政資金執行進度低,年初預算數與實際執行數相差較大,未能效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因此,財政在對資金使用情況的中期評估和年底清查時,陸續收回資金484.69萬元。2016年實施的具體方案也未按既定時間完成,財政資金不能及時支出,影響了工作的有序推進。
(四)民辦普惠性幼兒園數量制約政府購買學前教育規模和質量。按規定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的承接主體應是公益性普惠性幼兒園,困難兒童資助等學前教育財政政策支持的對象也主要是普惠性幼兒園,因此,普惠性幼兒園的認定至關重要,普惠性幼兒園數量的多少,不僅制約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幼兒園的規模,還對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幼兒園的遴選方式和質量產生影響。目前,市區認定民辦普惠性幼兒園僅9所,占民辦幼兒園總量的15%,由于普惠性幼兒園數量有限,當年認定的9所普惠性幼兒園均直接納入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試點幼兒園,其中包括新辦幼兒園,由于新辦幼兒園沒有辦園歷史參考,在收費標準認定、辦園管理水平評判、教學質量考核和社會滿意度測評等方面不能客觀評判,直接就納入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試點幼兒園,將存在潛在風險。
(五)政策制度待建立完善。從中央到地方有關發展學前教育的政策均提及到政府購買服務,但目前尚沒有一個專門的政策性、制度性的文件。現在實施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遵照的是省財政廳、教育廳《關于推進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的指導意見》,工作還處于探索和試點階段。目前,試點中有關制度亟待建立完善,一是普惠性幼兒園的辦學質量考核、收費標準核定和監督管理等方面,還沒有細化的規定,成為規范認定惠性民辦幼兒園的影響因素,進而影響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有效開展;二是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的遴選機制、入選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的幼兒園辦園質量監督等方面待建立完善制度;三是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實施效果的評價體系和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等制度尚未建立。由于政府購買學前教育制度自身存在教育資源分配和監督機制上有待完善,以及在外部環境方面存在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民辦幼兒園資質不高等方面的問題,將影響著學前教育資源均等化的實現。
四、相關建議
落實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的主體責任,建立完善學前教育督導評估機制,把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納入目前政府教育督導工作重點。按照“政府限價、財政補貼、公開擇優、績效監管”的基本思路和“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則,創新機制、完善政策、強化措施,積極推進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學前教育服務。
(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實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學前教育服務,是更好滿足人民群眾需要的新舉措,是發展學前教育新的探索和實踐,是政府教育資金管理使用的新方式,具有重要的現實作用和深遠意義,相關部門應進一步提高認識,通過媒體宣傳、專項培訓學習、組織到試點幼兒園參觀學習交流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一是讓所有幼兒園知曉,并深入領會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政策精神和各項支持學前教育發展政策精神,使更多的幼兒園積極主動參與,有效采取競爭性方式購買,遴選出優質的幼兒園;二是讓市民深入了解政策,鼓勵參與對試點幼兒園辦學質量的監督和實施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工作的監督,實現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政策公開、公正、公平和規范管理。
(二)縮小公辦幼兒園與民辦幼兒園收費差距。教育、發改和財政部門應密切配合、加強調研,借鑒成都市的做法,按“政府限價、財政補貼”方式,結合我市學前教育實際,參考公辦和民辦幼兒園的辦學投入情況,建立公益性普惠性學前教育收費標準監管制度,科學核算成本,制定動態的收費標準,適時調整,縮小公辦幼兒園與民辦幼兒園收費差距,促進公益性普惠性幼兒園的擴面增量,推動我市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提前做好規劃方案。教育主管部門應制定政府購買學前教育的中長期規劃方案,按照“具合理性、可執行性”的原則,每年應有細化的具體實施方案,將每年完成數量、選點分布、每個時間節點的工作任務等予以明確。理清思路,提前做好謀劃工作,把實施方案與預算編制相結合,在財政編制預算時就應做好次年的工作實施方案,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財政資金執行進度,確保來年的工作任務有序開展、按時完成。
(四)加強普惠性幼兒園和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評定管理工作。教育、財政和發改等部門應密切合作,對市區幼兒園進行深入摸底,了解掌握情況,分析成因,強化工作措施,并按照省和市《關于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要求,制定每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目標計劃,擴大普惠性幼兒園的總量,創造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幼兒園基礎條件和選優空間。提高總量的同時,還應更加重視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幼兒園的辦園質量,新辦幼兒園不宜直接納入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應經過考評合格后先納入普惠性幼兒園,待開辦2~3年后,具有客觀考評的基礎,再經考評合格后納入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試點幼兒園。
(五)建立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在探索實踐中應積極創新機制,不斷建立完善政策制度,為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推進提供制度保障。一是應進一步完善普惠性幼兒園管理制度和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制度,細化遴選標準,確保教育資源分配科學合理、評選認定公平和公正;二是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結合的辦園質量監管制度,構建由政府、中介組織機構和個人等多元化的監督體系,健全投訴查處機制,多渠道收集反饋信息,確保辦園行為規范和政府部門有效監管;三是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建立績效評價機制,促進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發揮和教學質量不斷提高,確保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的預期目標實現。
【課 題 組 組 長:陳若愚
課題組副組長:杜習瑛
課 題 組 成 員:楊 颯 楊 為(執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