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直有關部門、有關省屬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實施意見》(吉政發[2011]5號)及《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試行辦法〉的通知》(吉財產[2011]493號)等有關規定,現就編制2017年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七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國資、國企改革重大決策部署,調整和優化支出結構,繼續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著力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進一步增強國有經濟的競爭力、控制力和影響力。
二、支出重點
2017年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將重點用于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改革成本支出,對省屬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科技創新、轉型升級給予適當補貼,促進省屬企業增強核心競爭力,實現持續平穩健康發展。
三、編制程序
(一)2016年11月15日前,省屬企業根據有關編報要求,編制本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計劃報省直部門(機構),并抄報省財政廳。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計劃包括:
1、編制說明
(1)省屬企業及項目承擔企業當前生產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產權結構等;
(2)項目名稱、起止年限、主要內容和申報理由;
(3)項目實施的主要目的和階段目標;
(4)資本性支出項目的立項依據、可行性報告、投資方案與資金籌措方案,項目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分析,項目目前實施進展與2017年度支出安排,擬申請預算資金的具體支出內容及所要達到的績效目標等;
(5)費用性支出項目的立項依據,企業改制具體方案,項目總支出及測算依據、測算標準及計算方法,企業已經支付、資本預算已經安排資金數額,2017年度支出安排,擬申請預算資金的具體支出內容及所要達到的績效目標等;
(6)項目績效考核及有關責任的落實;
(7)其他相關資料。
2、省屬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表
(二)2016年11月30日前,省直部門(機構)對省屬企業報送的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計劃進行初審后,編制本部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建議草案報省財政廳。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的編制,應詳細說明每項預算數據的測算過程,對于一些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應當做出重點說明。建議草案應包括:
1、所屬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戶數、經營狀況、行業分布和企業國有資本經營狀況等),年度支出規模及分類,預算編制的主要依據。
2、省級預算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表。
3、所屬企業編報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項目計劃。
(三)2016年12月31日前,省財政廳根據當年預算收入規模、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比例、省直部門(機構)及省屬企業報送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建議草案,進行統籌平衡后,編制2017年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
四、編制要求
(一)省直部門(機構)和省屬企業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預算管理辦法的要求,按時做好本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計劃的編制工作。
(二)省屬企業應當結合企業發展戰略、年度投資計劃和財務預算等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統一規范的預算編制格式和編制方法,編制本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支出計劃。
(三)省直部門(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本通知確定的支出重點,編制本單位2017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項目。對省屬企業報送的項目支出計劃要加強審核,對項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等要進行充分論證,確保支出計劃真實、完整,各項數據準確、可靠。
(四)省直部門(機構)和省屬企業除報送紙質申報資料外,還應同時登陸“吉林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系統”(網址:http://222.168.44.75:9797),完成電子數據的錄入、審核、匯總和報送工作。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