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發布的《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5〕24號]》獲悉,2016年10月25日前,完成評卷抽查驗收工作,下發考試成績數據光盤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同時公布本地區考試成績、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應向考生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合格標準(參考2015年):《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全國合格標準預測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各地區、各中央單位當年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不得低于55分。詳情參考:2015年高級會計師考試各地省級合格標準信息匯總。
特別提醒: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各省根據會計人員的實際情況,在全國會計考辦確定的使用標準范圍內,達到省評審有效使用標準的,取得省評審有效的成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