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浙江頻道9月6日電 為進一步規范教育財務行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縣教育局結合我縣實際,出臺措施規范教育財務行為。
學生教輔資料征訂必須遵守教育部門有關規定,必須是合法的出版刊物,具備合法的發行資質或手續。
學校一次性批發商品、單件物品價格在2000元以上的均由教育局采購中心集中采購,其采購內容主要為:省教育廳行業管理的校服、住校生床上用品及黑板等。縣教育技術裝備站統一采購的實驗儀器設備、電教儀器設備、專用教師儀器設備、音體美勞儀器設備、圖書館設備、后勤設備及辦公設備等。經省市縣教育主管部門審定、批準的教輔資料、地方教材、輔助材料以及學生簿冊等。縣政府采購中心辦公室批準為分散采購的物品,校舍維修、教育保險等。
對教師獎金、福利、津貼以及義務段學校教師年終獎金發放都進行了明確規定。教師年終獎金分配堅持向一線教師傾斜、向優秀教師傾斜的原則,拉開檔次,后勤人員平均獎原則上不得高于一線教師平均獎的60%,具體細則及評定考核辦法由各學校制定,報教育局計財科批準后實施。
加強學校食堂成本核算管理,嚴格控制食堂盈利,確保食品安全。從2008年起,學校商店將試行大型超市連鎖經營的管理模式。
縣教育局出臺的相關措施將嚴格執行,對違反規定的學校和個人,將給予嚴肅處理,對涉嫌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 今日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