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著論文或學術研究
任高級會計師期間,出版或發表能夠體現申報人員學術水平或業務能力的下列論著、論文或研究課題之一(論著、論文應屬原創且須由會計學或相關專業的2名教授提供關于原創性、創新性方面的書面證明材料):
(一)正式出版(獨著或合著)財務會計專業有價值的學術論著或相關專業有價值的譯著1部以上(本人撰寫或翻譯字數不少于10萬字);
(二)在公開發行的會計或相關專業刊物上以獨立或第一作者身份發表會計或相關專業學術論文3篇以上(每篇字數不少于3000字);
(三)主持省部級立項的會計學科相關專業科研課題一項以上,并經財政部或省部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同行專家鑒定通過,認為具有重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