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財政部發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將于2016年1月至10月期間,對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此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將是夯實資產基礎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在為我國政府會計改革鋪路。
政府會計改革的重要措施
“政府會計改革主要是為了提供各個方面的有用信息,這些信息應該建立在真實的基礎上,而資產清查就是為了真實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及財務狀況,保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顯然,資產清查是推進政府會計改革的一項基礎工作。”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林鋼說。
多年來,我國在政府會計領域實行的是以收付實現制為核算基礎的預算會計標準體系,主要包括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等。
這一體系是為適應財政預算管理的要求而建立和逐步發展起來的,在財政資金的運行管理和宏觀經濟決策方面發揮了重要的基礎性作用。但是,財務會計功能較為簡單,不能全面反映政府“家底”,不利于政府加強資產負債管理,這也是我國傳統政府會計的主要缺陷。
為此,我國啟動政府會計改革,并在去年11月發布《政府會計準則—— —基本準則》,構建了政府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適度分離并相互銜接的政府會計核算體系,確立“3+5要素”的會計核算模式,首次提出收入、費用兩個要素,同時,按照政府會計改革最新理論成果對資產、負債要素進行了重新定義。
這樣的制度安排是為了今后編制資產負債表,而編制資產負債表還需要摸清“家底”,以便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進行反映和確認。
根據《管理辦法》,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根據國家資產清查核實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中認定的資產盤盈、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等進行認定批復,并對資產總額進行確認。
同時,《管理辦法》要求通過資產清查建立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充實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數據支撐。
廈門國家會計學院副教授劉用銓表示,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的核心是完善資產負債核算與報告,這次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無疑將推動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為編制資產負債表起到積極作用。
而且,國務院批轉的財政部《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也早將“開展政府資產負債清查核實工作”“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列為我國政府會計改革近年的“實施步驟”。今年1月,財政部就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它將與《管理辦法》一起完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
有待“一攬子”考慮
此次清查范圍非常廣,凡是2015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都要開展資產清查。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政府會計研究所所長張琦表示,此次資產清查規模大,覆蓋了全國眾多行政事業單位,這將對會計上的初始確認提供重要依據,有助于推進我國政府會計改革。但是,資產清查的結果如何與政府會計系統對接,還需要做出“一攬子”的考慮。
目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和政府之間資產歸屬不清晰的情況大量存在,例如公共基礎設施由誰確認、如何確認金額,以及是分要件進行確認還是整體確認,這些都有待解決。所以,張琦認為,這次資產清查的一個重要使命就是把資產的歸屬問題弄清楚,像公共基礎設施過去沒有入賬,此次就要進行確認,才能編制資產負債表。另外,隨著政府活動越來越復雜,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資產的認定、界定問題也需要進一步明確。
根據《管理辦法》,財政部將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組織開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各級財政部門按行政隸屬關系分別組織開展本地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各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所屬單位資產清查。今年10月,財政部將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向國務院報告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情況,為下一步堅持問題導向、提出改進措施奠定基礎。同時,財政部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業內人士認為,通過此次資產清查,將對資產歸屬等重要問題進行明確,將為下一步政府會計改革、編制權責發生制的綜合財務報告奠定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