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市場化探索
產業引導基金與生俱來的“國有”標簽下,使其在運作過程中很難褪掉國資的色彩,走向市場化便成為其發展的必由之路。從目前社會各界的討論來看,所謂的市場化就是在引導性和市場化之間尋求平衡,歸結起來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實現專業化管理,打破政府直接管理基金的模式。二是突破投資的地域性限制。
1.重慶產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專業化管理
2014年重慶設立產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首期25億元,連續5年投入,預計規模在125億元。首批合作一般合伙人達16家,計劃成立基金規模155.5億元,其中產業引導基金擬出資45.5億元,撬動資金杠桿率3.4倍。產業引導基金重點投向工業、農業、科技等六大領域。
重慶采用了“協調小組+產業引導基金公司”的運作模式,政府在產業引導基金中只負責“兩端”,即在前端負責審定引導基金總體投資方案,在后端把握各子基金投資方向。對產業引導基金的運營管理,政府并不干預,給各類基金管理人帶來了更大的發揮空間。
產業引導基金實行專業化管理,各子基金的所有權、管理權、托管權分離,“募、投、管、退”等環節實行市場化運作,具體表現為:引導基金在子基金中參股不控股,其余資金由基金管理人負責募集,各出資人的資金應當同步到位,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子基金的投資由基金管理人根據專業優勢做出判斷,引導基金作為出資人參與投資決策。在投后管理上,行業研究、公司評估、股權管理、參與決策、增值服務以及投資者管理管理等,均由基金管理人負責。在退出上,子基金的續存期限原則上不超過5年,確需延長的,總續存期限不得超過7年,續存期滿后,各出資人應當按照投資協議約定方式退出。
2.蘇州創投引導基金——投資市場化
蘇州政府要求基金投資需有一定的政府功能,包括促進當地經濟和產業的發展,但基金本身還保持市場化運作、以盈利為首要目的,不會有一些讓利或者是保底條款。蘇州政府對基金的投資有一些小要求,投資要留在園區,但是對范圍沒有限制,以項目最優為原則。同時,政府及引導基金本身不會干涉具體的投資決策。
蘇州引導基金完全市場化運作:一方面,擇優不擇地,項目選擇突破地域限制;另一方面,與其他投資人同股同權。意味著,雖然項目成功時不讓利,但一旦清盤,蘇州引導基金將與其他投資者共擔風險。這種市場化運作,在很多地方引導基金看來是無法接受的。很多引導基金明確規定:一旦項目清盤,先保證引導部分的股份退出,且子基金將70-80%投資當地,20-30%的項目必須是中前期。
蘇州模式雖然優秀但不具備代表性,各地設立產業引導基金的目的還是投資于本地區,繁榮本地經濟,而非促進基金產業發展。相較起來,重慶模式具有較強的可借鑒性。
二、2014年以來各地區的具體實踐
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新設立的產業引導基金數量和管理資本量分別是2013年的3.5倍和9.4倍。2015年僅上半年全國省、市、縣各基金政府成立的產業引導基金規模已超過5000億元,是2014年產業引導基金規模1293.39億元的4倍,引導基金迎來井噴式增長。
1.山東
山東省2014年底出臺《關于運用政府引導進促進股權投資加快發展的意見》,提出將設立省級股權投資引導基金,到2017年,省級政府引導基金規模達到100億元,并以此帶動山東形成較為完善的私募市場體系,努力把山東打造成全國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區域性股權投資中心,建成享譽國內外的私募投資集聚高地。
2015年,山東省級股權投資引導基金已安排14只母基金。這14只母基金包括:農業產業發展、科技成果轉化、工業轉型升級、節能投資、信息產業發展、服務業創新發展、文化產業發展、旅游發展、現代商務發展、城鎮化投資、資本市場、濱海旅游、天使投資和現代種業引導基金,目前14只引導基金已全部進入實施階段。
資金主要來自專項資金以及中央扶持產業發展等方面的切塊資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增加引導基金規模。投資方式上,參股不控股。子基金的設立條件上,要求引導基金支持的子基金,注冊地需在山東境內。本地投資比例上,要求子基金主要投資于山東境內項目和企業,對于子基金募資來源于外省較多的,可適當降低投資山東比例,但不應低于80%。
2.浙江
2015年5月設立總規模為200億的省產業基金,其中省信息經濟創業投資基金50億,省轉型升級產業基金100億,省農業發展投資基金50億,重點支持信息、環保、高端裝備制造業等七大產業以及農業農村發展,促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浙江將力爭通過3年努力,全省建立產業基金規模達到1000億以上。
資金主要來自專項資金。投資方式,采取參股加少量直接投資模式。基金規模上,要求區市政府財政資金單獨設立的產業基金,首期總規模原則上不低于10億;集合所屬縣市共同設立的,首期總規模原則上不低于20億;縣(市、區)政府財政資金單獨設立的產業基金,首期總規模原則上不低于3億。
3.安徽
2014年安徽集中優勢資源組建50億規模的高新技術產業投資母基金,相比于一般產業引導基金,在基金設立方式、管理運營模式等方面體現了政府主導與市場化運作的有機結合。在首批三支子基金設立方式上,國有資本出資占70%,社會資本出資占30%,從而突破了一般政府引導基金的“募資難”困局。其次是政府讓渡管理權。子基金完全交由專業化的基金管理公司負責管理運營,母基金不參股基金管理公司,不干預基金公司的日常運作,最大限度地發揮基金公司的專業優勢。此外,三支基金全部按有限合伙制組建,基金公司不僅負責管理運營,也要負責募資并出資,從而建立起國有資本與社會資本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相互制約的共同體,從體制機制上保證了國有資本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4.河南
2014年12月,河南省政府與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共同建立河南省新型城鎮化發展基金(見圖3),總規模達到3000億,具體可細分為建信豫資城鎮化建設發展基金、交銀豫資產業投資基金和浦銀豫資城市運營發展基金。首批25個募投項目已通過三家銀行總行的審批,確定投放額度594億。
圖3 河南省新型城鎮化發展基金母基金結構圖
子基金設立前將由市縣政府和省級投資公司進行項目推薦,隨后交由金融機構和省豫資公司履行調查程序。母基金做優先級,地方政府做劣后級,承擔主要風險,一旦出現風險,將采取優先劣后的退出機制,保證金融機構的本金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