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秀斌張小紅
近年來,因管理不民主、村務不公開、監督不到位而引起的矛盾糾紛在農村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給和諧社會帶來了多種不和諧因素。解決這個重要課題,迫在眉睫,刻不容緩。對此,平順縣陽高鄉黨委、紀委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的文件精神,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和民主權利的基礎上,在全鄉21個行政村全面推行村級財務委托代理服務制度,使得村級財務管理逐漸步入規范化軌道,被基層廣大黨員干部和群眾喻為“陽光工程”、“民心工程”。他們的具體做法如下:
一、健全制度,規范程序。建立健全“一事一議”、差旅費報銷制度等十項管理制度。在資金收入時,必須由報賬員開具統一收款收據,并將收入現金上繳鄉代理服務中心賬戶;資金支出時,嚴格實行審核審批制,根據規定,3000———10000元需由村兩委會議討論決定,10000元以上要由黨員議事會和村民代表議事會討論通過,并將會議記錄和簽名表一并報鄉委托代理服務中心,經鄉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審核同意后,由會計登記入賬。凡涉及到承包、資源開發和大型工程項目,要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審核備案,并簽訂規范的合同。應當采取招投標方式確定經營者的項目,必須按規定執行,同時村紀檢監督小組和村民理財小組成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對集體“三資”實行全面監督。
二、強化管理,嚴格監督。具體概括為“六統一”(即:統一執行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統一設置賬簿;統一代管各村財務專用章;統一使用票據;統一開設監管賬戶;統一檔案管理)、“五把關”(即:村民代表議事會和黨員代表議事會的審議關、村民理財小組監管關、支書主任的審核關、中心的審核關和縣鄉經管部門的審計關)、“四簽字”(即:業務承辦人簽字、村委主任簽字、支書簽字和中心主任簽字)、“三蓋章”(即:村民主理財小組蓋審核章、核算中心蓋村級財務審核專用章、縣鄉農經部門審計后加蓋“平順縣農村審計專用章”)。“雙代管”(即:村財務、村資金統一由中心代管)、“一公開”(即:每半年向村民公開村集體的財務活動情況)。
三、確保“三權”,監管“三資”。即在保證村集體的所有權、使用權和審批權不變的前提下,全面監控村集體的資源開發承包、資產變賣處置和資金的合理使用,實行陽光操作,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諧,使村級發展煥發出新的生機和活力。
這一重大舉措是落實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有效途徑,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在農村的延伸,是鄉村民主法制建設的新跨越,極大地推動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一步減少和化解了許多矛盾糾紛的發生,為維護社會穩定和保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主要有七點:
一是完善了村級組織建設。在支委會和村委會的基礎上,依法產生了黨員議事會和村民代表議事會,推選了紀檢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并通過會議確定了報賬員,為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組織保障。
二是減少和預防了矛盾糾紛。一些村原先因村務財務不公開或假公開引起的上訪案件大幅下降,在工程發包方面的暗箱操作得到徹底遏制,全鄉廣大人民群眾非常滿意,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維護了全鄉改革發展的大好局面。
三是推動了依法治理進程。通過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與民主選舉一起構建了農村民主政治和諧發展的新篇章,為基層民主法制建設開創了一條新路,使得民主法制創建活動向更大范圍和更高層面上邁進。
四是杜絕了揮霍公款的違紀行為。有了村級組織的嚴格約束與監督,使得監督關口前移,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全過程監督,有效避免了“一言堂”的家長制做法。
五是促進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辦事,認真操作,加強審核把關,既保證了集體和群眾的利益,也保證了基層干部的清白廉潔。
六是落實了民主制度,規范了村級管理。在鄉黨委、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項工作密切配合,相關聯動,互相促進。通過發揮村級紀檢監督小組的作用,促進了民主管理;有了民主理財小組的認真把關,推進了民主監督;有了黨員議事會和村民代表議事會的議事制度,推動了民主決策的落實。再加上鄉委托代理服務中心的復核把關,鄉村兩級各個機構統一聯動,綜合治理,不但規范了村級財務的管理,制止了涉農單位向基層亂收費亂攤派行為,也從組織機制上保證了黨的惠民政策切實落到每個農民頭上。
七是減輕了村級集體負擔,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各村取消村會計出納后,僅此一項全鄉每年可直接減少開支近10萬元,同時,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不僅幫助村集體管賬理財,使非生產性、非公益性開支得到有效控制,而且幫助村集體整合資源,盤活資產,促進了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
村級財務委托代理服務制度的推行,使陽高鄉廣大村級干部把有限的資金用在了刀刃上,用在了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和社會公益事業上,用在了改善廣大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條件上,為全鄉的新農村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