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企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改革一直是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改革的重點和難點。近年來,浙江省深入推進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改革,加大財政涉企資金整合力度,優化財政支出方向,改革資金分配方式,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
主要做法
1.整合專項資金,形成政策合力。根據財政專項資金整合和轉移支付改革的總體要求,針對專項資金多而散,績效有待提高的現實情況,近幾年來,全面清理現有財政企業政策和專項資金,重點整合產業發展類專項資金,將涉及工業、服務業、外經貿、節能、中小企業發展、扶持供銷社等32 項專項資金分類整合成5大類專項資金。自2013 年以來,除法律法規和國家考核要求必須保留的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和節能專項資金外,省經信委管理使用的15 項專項資金整合為省工業和信息化財政專項資金,省商務廳管理使用的11 項專項資金整合為商務促進財政專項資金,省供銷社管理使用的3 項專項資金整合為供銷社財政扶持專項資金,集中財力保障省委、省政府的重點工作部署。
2.優化支出結構,明確支持方向。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明晰財政企業政策定位,充分發揮好財政政策的支撐、保障和引導作用。一是發揮支撐作用,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發展平臺和服務平臺建設,包括支持產業集聚區、開發區、工業園區等產業發展平臺和中小企業技術、信息、融資、設計等服務平臺及服務體系建設,以點帶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二是發揮保障作用,進一步完善城鄉商貿服務體系。著力推進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城鄉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完善商品配送體系和信息網絡建設,大力支持社區服務業發展,支持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提高資源的綜合利用水平。三是發揮引導作用,進一步促進經濟結構優化升級。大力推進“四換三名”工程建設,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和技術開發,支持企業節能降耗,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綠色能源發展、低碳經濟和節能產品推廣,支持以港口物流、現代金融、電子商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
3.改革分配方式,提高績效水平。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財政專項資金分配改革,大力推進專項性一般轉移支付和競爭性分配改革。一是對于全省普惠性、獎補性的涉企財政資金,按工業增加值及投資額、服務業增加值及投資額、外貿出口額及增長幅度等因素,實行專項性一般轉移支付方式分配到市縣財政部門,由市縣財政部門統籌用于支持企業發展。二是對于引導鼓勵企業創新發展的重點領域、重點行業試點示范建設項目,推行競爭性分配方式,改過去“一對一”為“一對多”分配,采取招投標方式,由市場競爭決定資金分配歸屬。推進專項資金管理的政策建議財政企業專項資金對政府實施宏觀調控和支持區域、行業、產業的發展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由于歷史和現實的原因,在財政企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績效評價等方面還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圍繞落實《決定》“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和“清理、整合、規范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等要求,提出適應新形勢的財政企業專項資金改革的政策建議。
1.繼續加大財政企業政策資金的整合力度,破解原有利益格局的制約近幾年來,針對專項資金項目過多、管理職能分散、項目補助面廣、補助方式單一、管理比較粗放等問題,財政部門大力推進財政專項資金整合工作,并取得了明顯成效。但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特別是受原有利益格局的制約,專項資金整而不合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特別是跨部門的資金整合難度很大,即使是一個部門專項資金的整合,也存在雖然在名義是整合在一起了,但在具體使用上仍然分散在各個原有管理部門,資金難以統籌使用。因此,財政企業專項資金的整合更是財政支持企業發展政策的清理整合,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全面清理和調整完善財政企業政策措施,補足公共財政“缺位”的部分,退出公共財政“越位”的領域,打破原有的資金分配格局,改進部門內部資金的使用管理,改變按基數法安排資金的做法,建議采取零基預算的辦法,即每年按照重點工作要求,由各業務部門提出年度工作重點及相應的資金保障預算,由財務部門統籌平衡,統籌使用好財政企業專項資金。
2.繼續強化財政企業專項資金的支持重點,改變“撒胡椒面”現象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政府的職責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保障公平競爭,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財政企業政策應更好地定位支持重點,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一是繼續支持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鼓勵地方政府或引導行業協會以及龍頭企業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發展平臺和服務平臺的建設,包括支持產業集聚區、開發區、工業園區等發展平臺和中小企業技術、信息、融資、設計等服務平臺建設,通過“以點帶面”的形式促進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提升發展。二是積極鼓勵企業參與民生保障項目建設,發揮財政政策的導向作用,吸引民間資本通過各種形式參與公益性及準公益性項目建設,包括養老等服務設施建設、糧食安全體系和“菜籃子”工程建設,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三是引導企業創新發展、提升發展,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推進企業淘汰落后產能、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和節能減排等方面。
3.繼續加大財政企業專項資金分配方式改革力度,引入市場競爭機制財政扶持企業資金大多數為無償補助性質,只要有關部門立了項,企業就有機會得到財政補助資金,缺乏公開透明性。為此要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財政專項資金分配改革,大力推進專項性一般轉移支付和競爭性分配改革。一是對于普惠性、獎補性的涉企財政資金,繼續完善“因素法”分配方式,在工業增加值及投資額、服務業增加值及投資額、外貿出口額及增長幅度等因素的基礎上,綜合總結各市縣的探索經驗,增加“畝產稅收”等分配因素,增強專項性一般轉移支付的科學性、合理性。二是對于引導鼓勵企業創新發展,支持市場化程度較高的服務貿易、電子商務等方面,推行競爭性分配方式,改“一對一”為“一對多”分配,采取招投標方式,由市場競爭決定資金分配歸屬,規范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遴選和資金分配,各環節均要納入制度的“籠子”,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陽光”下分配財政專項資金。通過“陽光”篩選、“陽光”獎補,使得者心安、未得者心服。
4.深入推進財政企業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健全信息管理平臺財政企業專項資金管理普遍存在“重資金分配,輕績效考核”現象。由于財政企業專項資金種類繁多,單獨一個專項很難評價其對技術進步、研究開發帶來的貢獻,財政部門對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以合規性評價為主,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評價不夠。一是將績效目標作為財政專項資金分配和項目遴選的重要標準,實行績效管理與資金分配相結合。二是建立健全財政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指標體系,突出政策導向、扶持意向,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讓優勢項目在競爭中脫穎而出。三是建立健全競爭性分配激勵約束機制,促進優勢產業、優勢企業和優質項目發展,促進財政專項資金分配有效化、資金使用高效化。四是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推進項目資金分配管理,將各類財政專項資金扶持項目信息統一納入信息管理系統,通過發揮信息系統的項目信息篩選、比對等優勢,提升財政專項資金分配水平,有效防止重復申報、重復獎補、騙取獎補等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