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企業會計制度向企業會計準則轉換時,應按照第38號準則《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處理。具體銜接程序舉例予以簡單說明:例:A公司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企業會計準則,首先在2013年末按原會計制度編制資產負債表,然后在2014年1月1日編制原企業會計制度和現企業會計準則新舊會計科目對照表,按38號準則的要求將老科目的賬面價值銜接到新科目,并調整相應科目的賬面價值。在調整時有二種處理方法,有的需要采用追溯調整法,如短期投資與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銜接,長期股權投資的銜接,所得稅費用的銜接等;有的需要采用未來適應法,如分期收款銷售,研發支出中開發支出的資本化等。新舊科目銜接完后,對調整后新科目的賬面金額進行試算平衡。隨后根據試算平衡后新科目的賬面金額,按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編制2014年1月1日新的資產負債表。一般而言,原會計制度向新會計準則轉換時,宜在上年末本年初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