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的部門預算和政府收支分類等改革,推動了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以及財政總預算、行政事業單位、稅收、國庫會計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及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三審稿對改進預算管理又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財政預算管理改革的主要內容有: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確的政府四本預算的全口徑預算體系;強調預算的細化,深入推進政府和部門預決算公開;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改進年度預算控制方式,硬化支出預算約束;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強調預算績效管理;建立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建立規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等。上述預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對政府會計的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全口徑預算的執行,需要完善現行的政府預算會計制度,全面反映政府預算收支執行情況。現行預算會計體系,其內容側重于反映預算收支及結余、核算基礎以收付實現制為主、會計報告主要反映單個預算主體收支余信息。總的看,一是各分支會計之間存在條塊分割的情況,不利于信息使用者評價政府的管理責任。二是預算執行中形成的資產和負債不能如實反映。三是仍有一些政府收入,比如國資經營收入、地方政府債務等,沒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四是一些項目當年無法支出,按收付實現制形成當年結余,造成財政結余資金虛增。此外,全口徑四本預算之間資金如何流動還沒有相應規定。這些問題,應從制度層面進行研究,做好頂層設計。要建立政府會計準則,完善預算會計結構體系,統一預算單位會計制度,明確核算范圍,規范資金資產管理,做到全面、準確反映政府預算收支執行情況。
(二)績效預算的實施,需要建立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政府成本會計,科學進行成本歸集與分攤,對政府運行的效益進行分析。由于收付實現制核算基礎不能將資本性支出形成的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在其使用年限內進行分攤,不能正確反映政府各部門使用政府資源的年度成本情況;另對行政成本有控制要求,但政府會計卻無法直接反映。實行權責發生制政府會計制度,可以反映年度應分攤的費用等成本情況。建立政府成本會計,通過對政府提供公共產品(服務)的成本和效益的分析,通過行政成本對政府效能的分析,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政府效能,有利于加強人大和社會各界對政府的監督,有利于規范政府施政行為和樹立政府良好形象,有利于合理配置財政資源、提高預算績效。
(三)中期預算的編制,控制政府債務風險,需要建立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政府財務會計,全面準確核算政府資產負債和財務狀況。現行預算會計體系的歷史成本計量模式無法反映不確定性事項和或有負債。比如,地方政府性債務中的隱性債務、地方政府所承擔的需要在未來支付的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等。同樣,政府的資產始終是以其初始實際成本計量和反映,導致財務報告未能公允地反映政府實際的財務狀況。為了科學編制中期預算,切實防范政府債務風險,我們要研究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資產、負債的政府財務會計,對政府投入的資產資本完整持續地反映,并對資金和資產的后續管理、處理處置做出詳細規范的披露,促進財政預算管理和政府資產管理的科學化和規范化。總之,預算管理的改革,要求在全口徑預算體系下構建一套政府預算會計為主、政府成本會計以及政府財務會計為輔的有機統一的政府會計體系,科學編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全面反映政府所擁有的資產、承擔的債務、提供公共服務的成本,以及財政資金運行和政府財務狀況等情況,以體現政府“家底”,促進預算績效考核,控制地方政府債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