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是指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根據青龍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現狀,提出工作新思路、新探索。
關鍵詞:農村集體 三資管理 民主規范
農村集體“三資”是指農村集體的資金、資產、資源,是屬于村組全體成員集體所有,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資金是指村組集體所有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資產是指村集體興建、購買或捐贈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水利設施等固定資產。資源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水面等自然資源。
一、青龍鎮三資管理現狀
華寧縣青龍鎮自2001年試行村賬鎮管改革,建立村級經費管理平臺,為村集體提供代理記賬服務。2009年依據《玉溪市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實施辦法》成立“華寧縣青龍鎮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中心辦公室設在青龍鎮農經站,由農經站管理村集體的資金、資產和資源。三資管理嚴格按照所有權不變、使用權不變、分配權不變、財務審批權不變、核算主體不變、債權債務關系不變、民主理財監督機制不變的原則進行管理。三資委托代理制度的實施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了村級財務,使村級財務管理水平有了較大提高,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也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需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以解決。
二、三資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票據不規范
村民自治法的實施決定了村領導由村民選舉產生,選上的干部業務素質良莠不齊,在票據的處理上,容易出現原始憑證不規范,白條報銷等現象。有的村在報基礎設施建設時沒有將承建合同、驗收清單、工程決算等作為附件,報賬提供的票據基本是購買水泥、磚、沙石,鋼筋等建筑材料真實性差;有的村在購買金額較大的機器設備、皮管、鋼筋等物資時,為節省稅費,不開具正規的稅務銷售發票,只要一般銷售證明,名義上是為集體省錢,實則是逃避稅收。
2、華寧縣自2001年以來一直嚴格執行“零接待”制度,村集體嚴禁發生招待費,所有下鄉人員一律購買統一餐票在村委會就餐。零接待制度的實施杜絕了村組大吃大喝的現象,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贊同和支持,緩和了干群關系。但10多年過去了,現在村集體雖然沒有招待費支出,但誤工費等支出卻不斷增加,其實部份誤工費是由招待費轉嫁而來,造成實際支出“真實的虛假”。
3、開支不合理
個別村集體收入少,但村上沒有量入為出合理安排,而是負債搞建設造成集體負擔增加。有的村集體經濟相對較好,有較大的礦石補償收入,但村上既沒有對村內的基礎設施進行必要的建設與維護,也沒有對資金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投資,大部份礦石收入通過年底分紅發到個人,起不到資金保值增值作用。
4、資產資源底子不清,管理不規范
一是資產處置不規范。村、組對集體所屬的固定資產管理松散,特別是待客室使用的各類物資管理不到位;有的村對達到標準的固定資產不登記而直接在費用中列支;有的公共設施特別是水利設施等已經損毀、廢棄;集體資產早已變賣、報廢,但帳面上依然存在,帳物嚴重不符。二是集體資源管理亂。村集體所有的山林、水面、荒地等自然資源界址模糊,產權糾紛時有發生。有的村集體資源管理缺失嚴重,集體山林、荒坡、荒山、荒灘被隨意侵占,被拓墾成耕地栽種莊稼及經濟林均無人過問,無人管理。三是資產處置不規范。集體資產出租發包沒有經過村民大會開會表決,程序不合法,手續不完整,承包費和租金由個別村干部說了算。
5、村集體經濟增長乏力,村級運轉難
隨著農村社會的發展,農民收入穩步增長,2009-2013年五年間,青龍鎮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十分迅速。201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為9088元,較2009年增加5782元,增長2.75倍。而村集體經濟卻沒有隨著農民的富裕而進一步壯大,全鎮行政村普遍存在“民富村不富”的尷尬現實。據查,全鎮97%以上的村基本沒有穩固的收入來源,其經費主要依賴于以各種項目名義向各級各部門申請下拔的資金,盡管我縣自2009年以來財政預算村公用經費已幾次提高補助標準,村均補助經費從4000元提高到20000元,組均補助經費從250元提高到2000元,但我鎮去年村均經費支出達6.1萬元,各類補助資金仍明顯不足。一是村干部報酬低。全鎮村干部全年工資基本為人均4000-7000元不等,干一年收入不如外出打工一個月,干部全憑感情做事,嚴重影響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二是各村報帳員一般由村兩委兼任,他們不但要做好自已的本職工作還要花很大精力來做財務管理工作,業務繁重。但報帳員每月補助僅有10元/村。復雜、繁瑣、龐大的工作與微薄的收入導致報帳員出現距大的心理落差,嚴重打擊報帳員的工作積極性。
6、村級財務監管乏力,監督實施難
一是村財務公開形式多樣,但群眾監督熱情低。青龍鎮帳務公開大多采用張榜公開形式,小部份采用口頭公開,但無論張榜公開還是口頭公開財務,很多村民都不關心公開的內容,張榜公開不認真看,開群眾會不積極參加,參加開會的也不認真聽,集體觀念比較淡薄,總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而不想監督。二是村報賬員監督乏力。由于村級報賬員由村級任免,對村干部的違規違紀行為不敢監督,有的甚至沆瀣一氣。 三是村民主理財小組作用發揮不夠。有些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經常外出務工,難以履職;有些在家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當好好先生,看別人眼色說話辦事,監督走過場,民主理財小組形同虛設。四是部門監督難實施。青龍鎮共21個村委會,227個村小組,但鎮代管服務中心只有6人,人均代管帳目40多套,人少事多沒有更多的時間深入到村組了解、跟蹤、調查收入、支出具體事項,只起到到記帳、上帳的功能,實質上只是事后“記賬”,在工作中比較重視票據合格的審核,而放松了資金使用合法性審核。同時,村級屬村民自治組織,現行的法律沒有賦予審計機關對村級集體經濟的監督職權,財務審計難以開展。而縣農經局一般只組織干部離任審計,由于時間短,任務重,審計重點更注重單據的規范使用、現金資產的管理等,而對資金使用是否合法、記帳科目是否準確、檔案收集是否齊全等不太注重。紀監、司法等部門的監督從某種程度上講是屬于“民不告,官不糾”,因此,監督的廣度和深度有一定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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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工作措施及建議
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黨和國家的各項惠農政策能否最終澤及千家萬戶,建立一個健康高效的保障機制,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已成了當務之急。
1、完善村組財務管理體制,增強制度的執行力
要繼續完善村帳鎮管制度,建立健全財務開支限額審批制度、建設工程和承包合同管理制度、現金,存款管理制度、債權債務及資產管理制度、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投勞管理辦法、干部離任審計制度等,并狠抓落實貫通于日常工作中。一是在財務管理上,要做到管錢的不管賬、管賬的不管錢,領導批錢不拿錢。二是在財務收支上,要做到及時收、及時入,任何人不準坐支。凡是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再由村支書和村主任審核,否則不準入賬。對數字不清、內容不實、支出不合理,沒有審批人或經手人的單據,會計要堅持不準入賬核銷。對非生產性費用,特別要從嚴控制。三是在工作機制上,要進一步完善民主決策機制。凡屬處置村集體資產(源)的重大事項及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一律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鎮政府要把財務管理工作列為干部年度考核項目,作為評定村干部政績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督促各村落實各項財務制度。
2、規范會計基礎工作,提高三資管理水平
一是要實行“五個統一”。即統一會計科目、記賬方法、會計憑證、賬簿、會計報表,督促鎮服務中心認真進行會計核算,建好明細賬和往來賬,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整理會計檔案并妥善保管。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源)管理制度。鎮代管服務中心應為各村建立固定資產(源)明細賬、對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進行詳細的登記,定期核對,確保賬實相符。同時,要幫助和督促各村建立土地、山林等村集體資源管理臺賬,詳細登記名稱、類別、面積、具體位置和使用情況等內容,并對征用情況及時進行增減變更。三是要加強農村財務中心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定期報賬制度、票據審查處理制度,對違規票據按規定處理;落實代理記賬責任制,進一步明確代理記賬人員審核和記賬職責,嚴肅查處違規行為;嚴格財經紀律,嚴禁白條付款,各項資金嚴格按規定用途支出,違規收支不予入賬,做到賬款、賬實、賬證、賬賬、賬表“五個相符”。
3、要進一步完善村務公開民主理財制度
農村財務公開是農村基層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村務公開的重點。除了在青龍鎮代管服務中心設立“三資”管理公開查詢開臺,將全鎮的資金使用情況,資產、資源分布情況、處理情況進行全面公開,同時各村組在村民方便閱讀的地方制定固定的村務公開欄,將財務活動情況逐筆逐項向村民公布,并對涉及農民利益的重大問題及群眾關心的事項隨時公開,接受群眾監督。以后公開還要重視和加強以下內容:年初財務預算、年中財務決策的重要事項、年未財務收支執行匯總情況、結余的分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債權、債務情況、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種糧直補、退耕還林還草款項兌現情況等都要公開公布,以便村民及時了解、撐握本村財務、事務及相關政策等。
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健全村級運轉經費保障機制
建議在充分考慮村級實際的基礎上,制定出臺健全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的有關規定,合理確定財政對村級經費補助的范圍和水平,積極引導和支持基層財政做好村級經費保障工作。一是建立村干部補貼的正常增長機制。建議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結合國家公職人員工資調整時間,適時調整村干部補貼標準,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二是加大對集體經濟薄弱的村級運轉補助經費,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提高補助水平,擴大補助范圍,增設村級公益設施維護資金,確保鄉村公益設施的正常運轉。三是嚴格按政策確定村干部人數。對超編村干部不再給予經費和補助,切實消除超編現象,減輕財政支出壓力。四是加強村級組織運轉經費管理。村級組織運轉經費要實現“四個到村”的管理機制,即“預算到村、撥付到村、使用到村、監管到村”,堅決杜絕挪用平調村級資金現象發生。
5、是加強審計制度建設,強化村級財務的審計監督
一要按照“各負其責、相互制衡”的原則,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審計人員,嚴格履行村賬稽核審計工作。二要建立和落實農村財務專項審計制度。實行村干部離任審計、年度工作審計和專項財務審計。每年對村級財務的收支情況至少審計一次,并對在審計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體資產和資金的,要責令如數退賠。情節嚴重者,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給予相應處罰。
四、是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全面提升農村財務管理水平
一要加強業務培訓。村級報帳員要相對穩定,提高待遇,并積極參加縣級財政部門組織的財務知識培訓、財經法制講座等,全面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二要抓好廉政教育。結合近年來我鎮紅巖、矣甫等村委會部份干部在財務管理方面違法違紀案例,通過以案說紀,以案說法和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等,不斷提高村干部及村報帳員的法制意識。
參考文獻:
[1]成秉權等.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北京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9.2
[2]玉溪市規范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實施辦法.2009.10
[3]青龍鎮農村集體財務“雙代管”制度. 2007.1
作者:李艷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