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啟動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將對政府會計改革進行直接、有效的推動。
日前,財政部發布《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辦法》,明確上海、浙江、廣東等10個省市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要求試點地區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債券信用評級,并及時披露債券基本信息、財政經濟運行及債務情況等。這意味著,隨著債券發行逐漸走向市場化,投資者、評級機構、媒體等對編制和披露政府財務報告的需求將日益迫切。
或很快會編制地方政府財報
“發行地方政府債劵將以地方政府財務報告為基礎。”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王晨明說。
其實,很多業內人士預測,我國或許很快就會編制地方政府財務報告。
從《試點辦法》來看,我國部分地方發債將引入市場機制,讓地方政府按需主動發債,社會公眾則“用腳投票”。
“地方政府編制的綜合財務報告將成為信息使用者‘用腳投票’的依據。”對此,王晨明認為,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是會計數據的載體,在地方政府發行地方債時,它將成為第三方評級機構所依賴的技術支撐,以此來反映地方債的規模和質量。
事實上,從包括英國、美國、法國、德國等在內的西方國家推行政府會計改革的經驗來看,發行地方債是加快改革步伐的一個重要因素。因為推行政府會計改革主要有兩種需求,一種是通過會計改革來改善狀況,通過編制權責發生制的政府財務報告可以幫助政府更好地精打細算,控制成本;另一種是通過編制權責發生制的政府財務報告來反映政府的資產、負債情況,以便讓政府債券的購買者能夠正確評估債券價值。而第二種需求往往是更有效的推動力量。
我國地方債券的發行歷程大致經歷了代發代還、自發代還、自發自還三個階段。可見,在地方債券發行方面,我國逐漸從行政控制走向市場約束。這無疑是個好消息。
山東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路 軍偉認為,啟動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意味著債券市場將把地方政府看作獨立的發債主體,那么,地方政府接下來就會按照市場邏輯、市場環境、市場規則來安排融資行為。為了讓地方債券受到投資者的青睞,地方政府就必須編制權責發生制的政府財務報告,并且推動政府財務信息公開。
系列變革將隨之而來
預算會計和政府會計存在較大差異。目前,我國實行的是預算會計,它主要對立法機構負責,而政府會計要反映財政的可持續性以及違約風險等。
因此,政府會計改革將推動政府會計核算基礎、范圍以及審計鑒證等方面產生一系列的變革。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對于發行地方債券,無論是評級機構還是投資者,他們所需要的都不是基于統計信息的政府財務情況,而是以會計為基礎編制的政府財務報告。
《試點辦法》明確提出要對債券基本信息、財政經濟運行及債務情況等相關信息進行信息披 露。對此,路軍偉認為,隨著政府債券市場的不斷完善,應該由一個專門的機構來對地方政府的信息披露進行監管,如同目前由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出要求一樣。“可能會借某個機構之手來推動地方政府財務報告等信息的披露,指定這樣一個監管機構或將是政府會計改革的又一個突破口。”到底地方政府應該披露哪些信息?從政府承擔的責任來看,它首先要對納稅人服務,承擔財政受托責任,這就需要強調預算的合規性。而如果政府發行債券,政府就要承擔運營受托責任,反映政府的運營情況。由于關注焦點不一樣,政府在信息披露時面對的對象不同、目的不同,披露的內容也就有所差異。
路軍偉認為,將來地方政府在發行債券時要披露的信息應該是權責發生制綜合財務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他認為,地方政府編制和披露財務報告或許將按照試點的先后順序進行,逐漸從發債試點省市向后發債試點省市再向不發債試點省市逐漸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