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統計局法規處
為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效,落實市“三民”活動中社會各界對統計工作的意見建議,進一步加大統計執法力度,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推進統計工作法制化進程,保障統計事業科學發展,決定2014年開展“統計執法年”活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三假一虛”專項整治和統計巡查為抓手,以強化統計執法檢查為重點,健全執法制度,創新執法形式,提高執法效能,全面提升統計法制保障能力,促進依法統計工作開展。
二、總體目標
堅決反對統計上弄虛作假,嚴肅查處統計違法行為,提高統計法律的威懾力,維護統計數據的權威性。檢查督導企業統計工作,促進基層統計規范化建設,確保源頭數據真實準確。廣泛開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統計法律意識,營造良好的統計工作環境。
三、工作內容
(一)創新統計執法工作機制
整合各專業統計執法骨干力量,形成執法檢查合力。加強同監察、法制等部門的工作協調,開展聯合執法,增強執法力度和效能。日常檢查與集中檢查相結合,進一步拓展執法檢查的深度和廣度。
(二)建立和完善統計執法工作制度
一是監督舉報制度。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號碼和電子郵箱,積極引導、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二是聯合辦案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統計機構與監察機關聯合辦案,移送有關違紀案件,依法依紀查處相關責任人。三是約談、督辦制度。對統計違法行為人開展統計法、統計業務培訓、約談,限期整改。四是案件通報曝光制度。通過通報和曝光重大統計違法案件,堅決遏制在統計上的弄虛作假。五是違法案件報告備案制度。各區市及時向市統計局報告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六是案件集體討論制度、重大案件審查制度、案卷歸檔管理制度。七是涉企檢查制度。規范涉企檢查行為,提高執法效益,減輕企業負擔。
(三)開展統計執法檢查
1.聯合執法檢查。市統計局與市監察局、國家統計局青島調查隊聯合組織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各區市按照要求周密組織實施,市局適時重點抽查。
2.“四上”企業執法檢查。各區市統計局對省局抽中的單位進行全面執法檢查,受檢單位的相關檢查資料上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局各專業按報表單位 (不包括統計管理“五星”級企業) 總數不少于2%的比例隨機抽取受檢單位,針對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主要指標數據質量開展統計執法檢查。
3.經濟普查事后數據質量抽查。按照國家和省普查辦的統一部署和普查方案要求,組織對第三次經濟普查開展數據質量抽查。
4.第三輪統計巡查。根據《青島市統計巡查辦法》制定巡查工作方案,采取聽取工作匯報、召開座談會、實地督導檢查、結果反饋等方式,對部分區市統計工作進行巡查,提升全市依法統計工作水平。
5.鎮街數據質量執法檢查。組織執法業務骨干組成檢查組,抽取部分統計力量薄弱的鎮街,從中選取一定比例的單位,進行主要專業數據質量執法檢查,發現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促進鎮街統計工作規范化。
6.“三假一虛”專項整治。按照教育實踐活動領導機構的統一部署,開展“查處制造假情況、假數字、假典型、虛報工作業績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查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領導授意制造假情況、假數字,為了本單位本部門或個人私利編造假典型、虛報工作業績騙取榮譽,及群眾舉報的各類違反統計法的行為。
7.其他執法檢查。上述執法檢查未涵蓋的檢查項目,各區市結合本地實際,組織執法檢查。各專業根據工作職能,制定工作方案,開展執法檢查。
(四)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加大查辦重大統計違法案件的力度,重點查處拒報和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等違法違紀行為,以及在經濟普查中拒絕、阻礙統計調查,或者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普查資料的行為。對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五)深化統計普法宣傳
把統計普法宣傳貫穿于統計工作和統計執法檢查全過程,通過報刊媒體、政府網站、法制講座等有效途徑和法制宣傳日、統計開放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利用經濟普查、各類會議、統計從業資格培訓和統計繼續教育、統計法進黨校等有效載體,重點圍繞黨政領導干部、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及統計人員,深入開展統計普法宣傳。通過開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強化黨政領導干部的統計法律意識、統計從業人員的責任意識和統計調查對象的配合意識,形成統計機構依法行政、社會公眾知法懂法、調查對象守法并自覺履行統計法律義務的良好社會環境。
四、方法步驟
(一)動員準備階段(2月-4月)
圍繞開展“統計執法年”活動的目的意義和開展統計執法檢查的具體要求,通過召開會議、下發工作要點等方式,全面部署“統計執法年”活動有關工作任務。成立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實施方案,抽選受檢單位,開展執法培訓,做好有關準備。各區市要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宣傳,相關職能處室要加大“統計執法年”開展情況的宣傳力度,擴大影響,營造氛圍。
(二)全面實施階段(5月-9月)
1、5月份與市監察局、國家統計局青島調查隊聯合下發開展統計執法檢查的文件通知。
2、5月-6月開展鎮街數據質量執法檢查。
3、5月-9月開展其他執法檢查。
4、5月-8月開展省局部署的“四上”企業執法檢查。
5、5月-9月市局和區市開展“四上”企業執法檢查。
6、9月份開展第三輪統計巡查。
7、“三假一虛”專項整治、經濟普查事后數據質量抽查,根據上級的要求組織開展。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履行組織協調職責,牽頭組織有關督導檢查。市局檢查組采取集中檢查、日常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對“四上”企業和有關單位進行重點抽查。各區市結合本地實際落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任務,依法督導檢查本區域內有關單位開展自查自糾,指導基層工作開展;組織對省局抽中的“四上”企業進行全面檢查,配合市局重點抽查;統計巡查抽中區市,要做好迎檢準備。鎮街基層統計機構按照上級任務部署,指導企業配合完成上級檢查任務。各受檢單位要對照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規范化建設要求,開展自查自糾,提高依法統計能力。
(三)案件處理階段(10月)
各級統計部門要嚴格按照統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對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統計違法違紀行為,依法立案,嚴格按照執法程序規范辦案,依法查處。對查處的重大統計違法案件,按照違法案件通報曝光制度規定,予以內部通報或公開曝光。
(四)總結考核階段(11月)
“統計執法年”活動結束后,各區市要認真總結活動的工作經驗,積極探索健全完善統計法制建設及統計執法工作長效機制,不斷提高統計法制工作水平。總結材料于11月15日前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市統計局成立市“統計執法年”活動領導小組,李剛局長任組長,各分管局領導任副組長,市局各處室、中心負責人任小組成員。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策法規處),王志強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各區市也要成立領導機構,按照統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落實職責,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扎實開展。各級統計部門、各有關專業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溝通情況,加強協作,形成合力。
(二)上下聯動,抓好落實。各區市要按照活動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制定適合本地實際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內容、時間安排和具體措施,堅持統籌兼顧,嚴密組織實施,狠抓落實,確保成效。各區市的工作方案于2014年3月底前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規范程序,依法辦案。要進一步提高統計法律意識,規范執法行為,提高辦案質量,增強執法效果。堅持有案必查、有假必懲,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各級統計執法人員要嚴格遵守執法檢查紀律,嚴格遵守執法程序,切實維護統計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四)突出重點,提高質量。為調動執法檢查的積極性,提升執法工作水平,進一步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將對“執法活動年”各項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年度考核體系。區市考核結果納入全市統計系統行風建設考核評比;根據執法檢查的數據質量情況,按被抽查單位主要指標實際數據與上報數據的差率為依據,審核、評估、調整各區市相關專業年終有關指標數據(具體調整辦法由各專業處制定)。市局處室考核結果納入年度優秀處室考核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