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強化管理,加大資金支付監控力度。加強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歸墊資金管理,嚴控零余額賬戶違規轉賬和大額提現;加大授權支付資金監控力度,充分運用財政一體化管理平臺實時監控單位支出運行全過程,確保用款規范性、安全性。
二是強化審批,加強單位銀行賬戶監管。加強預算單位銀行賬戶開立審批、撤銷備案日常管理,嚴控單位實有資金賬戶設置;開展銀行賬戶年檢,重新審核確需保留的銀行賬戶,清理撤并違規賬戶,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監管。
三是強化服務,嚴格銀行代理業務考核。積極協調,為部分辦理業務不便的預算單位更換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細化考核指標,組織完成國庫集中支付銀行代理業務年度綜合考評工作,代理銀行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不斷提升。
四是強化培訓,完善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加強對單位財務人員的指導培訓,規范系統操作,進一步提升預算單位財務管理水平。優化完善國庫支付系統各項功能,提高財政資金支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