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縣人事勞動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高級會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會計專業人員素質,根據國家人事部、財政部《關于2007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50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07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會計從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獲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2年以上;
(二)獲碩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學本科畢業,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學專科畢業,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8年以上;
(五)不具備以上規定學歷、資歷,但同時具備下列5項條件中的2項以上者:
1.經國務院批準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經省政府批準的海南省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
2.榮獲省、部級以上先進會計工作者榮譽稱號(或相應表彰)者;
3.獲得國家三等或省、部級二等以上有關財務、會計科研成果獎項的主要貢獻者;
4.正式出版的財會專業著作、譯作或合編中專以上財會專業教材的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5萬字);
5.注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者。
二、報名辦法 、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辦法:各市縣及省直駐市縣單位的報名工作由各市縣財政局組織,報名資料由各市縣財政局審核同意后于7月20日前送省財政廳會計處。在海口市的省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及中央駐瓊單位的報名資料由單位審核同意后于7月20日前送省財政廳會計處。
各市縣財政局和省直各有關單位,要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認真審核把關,確保報名材料齊全、真實準確。
(二)報名時間:2007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三)報名地點:海南省財政廳會計處(省財政大廈1703室)
三、報名材料
(一)《海南省2007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
(二)身份證;
(三)學歷證書;
(四)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五)會計師資格證書;
(六)符合破格報名條件的,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1份復印件。
(七)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
四、考試科目、時間及地點:
(一)考試科目:《高級會計實務》。采用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對所提供的有關背景資料進行分析、判斷和處理業務的綜合能力。
(二)考試時間:2007年9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三)考試地點:設在海口市,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其他有關事項說明
(一)持有相應級別的職稱外語合格證書和計算機等級證書不作為高級會計師考試報名的必備條件,但須作為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的必備條件。
(二)參加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此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內有效。省人事、財政部門將參照國家標準確定我省今年的合格標準,由省會考辦核發合格證明,該證明在我省1年內有效。由于我省實行當年考試、當年評審,根據人事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國人辦發[2004]14號)規定,2004年通過高級會計師考試并取得成績合格證的,成績合格證已經過3年有效期,需重新參加考試。
(三)考試收費按省發展與改革廳瓊發改收費函[2005]1933號文件規定,每人收取考試費100元。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計算到2007年12月31日。
(五)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大綱》可以在報名時預先登記征訂。
高級會計師考試工作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告知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財政廳會計處聯系人:陳宏
聯系電話:68531650
省人事勞動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聯系人:馮斌
聯系電話:65338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