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進一步完善理順管理體制。從理順財政與主管部門、單位的工作關系和運行機制著手,明確財政、主管部門和單位三級管理職責,明晰審核審批監管權限及分工,實現各司其責、各負其職。
二是進一步細化盤活存量資產。積極組織力量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存量資產摸底工作,實現“家底”清。
三是進一步規范資產管理。將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從購置入賬到處置審批,全部納入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嚴格資產處置審批、委托評估、評估核準、委托公開拍賣等工作。將非稅收入全部上繳,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公有房產出租行為和收入管理。
四是做到服務強化監管。堅持對全縣各部門、鄉鎮單位資產管理員的培訓指導,并開展不定期業務培訓。搭建資產管理員的專業短信平臺,做到密切工作聯系,提高工作效率。
稿源: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