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效率,靜安區財政局加強政府采購事前管理,做到提前設計全年工作思路,提前介入管理。
一是提前告知,在下達2014年度政府采購項目支出預算表時,一同下發關于2014年靜安區政府采購工作的通知,提前明確年度工作要點。
二是及時確認,對下發的2014年項目明細表中涉及的政府采購項目和采購形式逐一確認,及時報區監察局等部門進行備案。
三是嚴格流程,督促各預算主管部門認真履行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的政府采購手續,對已確認的政府采購項目,及時制訂政府采購項目實施計劃,按規定落實政府采購。
四是加強溝通,要求各預算主管部門明確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的分管領導及政府采購聯絡員,加大工作交流,逐步建立健全工作協商機制。
稿源: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