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財政部印發《關于加強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和教育資金征收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和教育資金(以下簡稱“兩項資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市縣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將土地出讓收入足額繳入國庫,不得隱瞞土地出讓收入規模;要嚴格按規定口徑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兩項資金,對于簡單按照土地出讓收入的一定比例計提兩項資金的要限期糾正。
《通知》強調,市縣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分季計提兩項資金和劃轉中央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不得按半年一次或拖延到年底一次性計提和劃轉。對于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要嚴格按20%比例,將中央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及時足額劃轉中央國庫,不得在財政專戶或地方國庫滯留和占壓。
《通知》明確,省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市縣兩項資金和中央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征收的監督管理和檢查,并將其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審計范圍。對于違反通知規定的行為,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稿源: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