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經常性損益是指公司發生的與生產經營無直接聯系,以及雖與生產經營相關,但由于其性質、金額或發生頻率,影響了真實、公允地評價公司當期經營成果和獲利能力的各項收入、支出。其包括以下項目:
(1)處置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其他長期資產產生的損益;(2)越權審批或無正式批準文件的稅收返還、減免;(3)各種形式的政府補貼;(4)計入當期損益的對非金融企業收取的資金占用費;(5)短期投資損益,但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有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獲得的短期投資損益除外;(6)委托投資損益;(7)扣除公司日常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后的其他各項營業外收入、支出;(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災害而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9)以前年度已經計提各項減值準備的轉回;(10)債務重組損益;(11)資產置換損益;(12)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交易產生的超過公允價值部分的損益;(13)比較財務報表中會計政策變更對以前期間凈利潤的追溯調整數;(14)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符合定義規定的其他非經常性損益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