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問題提出
21世紀的到來為高新技術的發展和高新技術行業的進步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高新技術也漸漸成為新世紀的經濟推動力,成為了最有前途、最有動力的企業。高新技術的發展對于各個國家來講也是轉變發展方式的好的選擇,所以近年來各個國家都在注重本國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以不斷提升其競爭力。
我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在對于高新技術的發展上,我國也針對相應的行業和企業給予了各方面的鼓勵和優惠,其中的稅收優惠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來講也起著很大的作用。
但是,由于我國現實情況的影響和企業自身的制約,在利用國家的稅收政策上還存在很多的不成熟,從而對企業的發展產生了不利的影響。稅收籌劃就在此前題下提出了,稅收籌劃旨在企業通過在經營、投資、理財各個方面合法利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做好稅收的各方面的規劃以達到提升企業利益的目的。
二、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現有的主要優惠政策
(1)企業所得稅稅率,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期所得稅。
(2)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優惠。
(3)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等業務免征增值稅(營改增后稅率為6%)。
(4)如果是軟件企業,獲得相關軟件產品證書或者軟件著作權以后可享受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
三、相關案例
(一)企業概況
陽光公司是2006年初興辦的高新技術企業,主要從事軟件產品的生產和銷售。由于該企業經營有方,市場開拓不斷取得新成就,企業的經營業績每年都以成倍的速度增長。經申請,該企業于2007年5月被國家科委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公司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快速發展勢必頭。
(二)稅收困境
該企業的主營業務主要是銷售軟件產品,按照稅法規定,該公司可以享受軟件產品即征即退的增值稅優惠政策。但該企業2012年沒有對業務人員進行稅務知識的普及和培訓,在與客戶談判和簽署的諸多銷售合同中沒有按照軟件產品證書的名稱簽訂合同,導致后期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也與軟件產品證書的名稱不符,造成無法享受即征即退的優惠政策。
(三)原因分析
按稅法規定,軟件產品退稅,自2000年6月24日,對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或將進口的軟件進行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稅后,其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雖然該企業銷售的產品確實是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自產軟件產品,也具有相應的軟件產品證書和著作權,同時財務部門也在國稅備案并獲批,但合同和發票顯示的名稱與備案的軟件產品有一字之差也不允許退稅。痛定思痛,主要的原因是該企業沒有做好整體培訓,導致一線業務人員在談判和簽署合同的過程中沒有考慮到利用稅收的優惠政策節省稅金,導致該企業沒有按照退稅的相關要求處理,失去了享受優惠政策的機會,2012年銷售軟件產品的增值稅應退未退的稅金損失超過500萬元。
四、相應對策
(一)企業做好前期的規劃
對于稅收的籌劃,首先必須做好企業的前期籌劃,企業的前期籌劃對于企業享受稅收的優惠政策是有著直接的關系的,文中的案例也是很好的啟示,企業就是由于沒有事先做好規劃而導致利益的損失。
(二)提升企業內部的重視
對于稅收的籌劃僅僅是高層或財務部門重視是不夠的,必須要求在企業內部各個層面都加以重視和培訓方能更好的利用政策優勢提高經濟效益。上述案例充分說明稅收籌劃不僅是財務部門的重要職責,同時企業領導和財務部門還要進行一定力度的宣傳,使之滲透到企業的各個部門、各個環節。在此基礎之上,企業還要加大稅收籌劃的人員和機構部門的培養和設置,才能專業的進行稅收籌劃。
(三)企業最好明智的選擇
從我國的稅收政策來看,對于不同的稅種,對于不同的納稅人來講是有很大的差異性的,這也是能否用好稅收優惠政策的重要的條件,所以企業必須對自身的性質和稅種的選擇上做好籌劃。首先,企業要利用納稅身份進行籌劃,充分利用納稅人的身份進行納稅;其次,要合理的加大研發投入進行稅收的減免;再者要整體上利用各項稅收政策的優惠,企業是一個整體,不能片面的考慮;最后要針對稅收優惠政策做好了解。
(四)國家做好政策優惠
在稅收籌劃上面,一個很大的前提就是稅收的優惠政策,在現行的稅收政策上還有地域差異、政策范圍較窄、政策落實不合理、立法欠缺的情況。所以,國家首先必須做好稅收立法的建設,其次對于具體的地域差異進行改進,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可以適當改進優惠的力度,進一步提升他們的發展的積極性。
參考文獻:
[1]隋玉明,王雪玲.我國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研究[J].中國管理信息化,2009
[2]陳鋼.企業稅收籌劃的幾點思考[J].中國外資,2009
[3]吳云建.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研究[D].廈門大學,2008
作者:孫茂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