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本文通過對我國2009 ~ 2011年滬深兩市A股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數據進行分析,發現我國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累計總金額呈下降趨勢,但交易金額仍占上市公司營業總收入的11.89%;制造業關聯方交易金額及比例一直居首位,采掘業和電力、煤氣及水的供應業兩個行業的關聯方交易從2009年開始呈下降趨勢,但金融保險行業在2010年“異軍突起”,房地產行業也有“后來居上”之勢;商品購銷是上市公司進行關聯方交易的主要方式,而擔保和抵押以及提供資金這兩種交易類型也是上市公司進行關聯方交易的重要手段,但提供資金明顯呈弱化趨勢;上市公司與母公司的關聯方交易金額一直最大,但交易對象模糊化現象有加強趨勢。根據上述結論,本文從信息披露角度提出了相關建議。
【關鍵詞】信息披露 關聯方交易類型 關聯方交易對象
我國上市公司大多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而從母公司剝離出來的上市公司與改制前的母公司和下屬公司之間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這種緊密關系很容易產生關聯方交易。與此同時,近年來我國證券市場暴露的大量違規案件多數與關聯方交易有關,足見關聯方交易已經成為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的一個重要方面(陳曉和王棍,2005)。另外,也有研究表明,由于法律和監管方面的缺陷,我國上市公司當前的治理系統很難有效牽制大股東通過關聯方交易侵占外部投資者的利益(鄭國堅,2007;Jian和Wong,2008;Jiang等,2010)。
目前,針對我國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的研究文獻幾乎都著眼于股權結構等內部治理視角(如洪劍鞘和薛皓,2009;申明浩,2008;佟巖和王化成,2007),缺乏對關聯方交易現狀的全面分析和關聯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規范研究。因此,本文擬通過對2009 ~ 2011年滬深兩市所有A股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數據進行分析,全面了解我國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的總體概況、交易行業特點、交易類型特點以及交易對象的變化,以此為規范關聯方交易信息披露提供經驗證據,促進我國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規范運作。
一、關聯方交易金額分析
筆者通過對2009 ~ 2011年滬深兩市A股所有關聯方交易公司的交易金額分析,發現了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的頻繁程度、交易金額對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影響情況以及交易形式的變化趨勢。因此,本文擬采用關聯方交易總金額、交易總金額占營業收入比以及平均每次交易金額這三個指標來研究我國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的總體情況,數據統計結果如表1所示。
從表1可以看出,2009 ~ 2011年關聯方交易累計總金額由2009年的30 444.35億元,降到了2011年的22 726.7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也由2009年的51.10%降到了2011年的11.89%。因此,無論從絕對金額還是相對值來看,我國上市公司的關聯方交易都呈下降趨勢,說明我國針對關聯方交易管理制度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非公允性關聯方交易的發生。但三年的累計總金額平均值仍達25 688.41億元,占到上市公司營業總收入的29.64%。
此外,與2009年相比,2010年和2011年關聯方交易次數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平均每筆交易金額變化不大,這三年每筆交易金額平均值達到1.08億元,反映當前上市公司傾向于進行大金額的關聯方交易。
二、關聯方交易的行業分布分析
本文的行業分類統計是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行業劃分標準(CSRC),即對上市公司分13個門類進行統計,數據統計結果如表2所示。
從表2可以看出,制造業關聯方交易金額及比例在2009 ~ 2011年一直居于首位,三年占所有行業交易金額的比例都超過了50%,在2011年更是達到了74.35%,這一方面是因為我國的經濟發展階段和產業現狀決定了我國證券市場的上市公司主要集中于制造業;另一方面是因為制造業在所有行業中產業鏈最為完整,供產銷相互依賴程度較高。
從表2還可以看出,采掘業和電力、煤氣及水的供應業從2009年開始呈下降趨勢,而金融保險行業在2010年“異軍突起”,關聯方交易金額達1 734.48億元,占所有行業交易總金額的7.26%,排第二位,但2011年又回落至0.46%。
另外,房地產行業有“后來居上”之勢,所占比重持續上升,由2009年的2.33%上升到2011年的3.46%,排第三位,這與近年來我國房地產行業蓬勃發展密切相關。
三、關聯方交易類型分析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CAS36)規定的關聯方交易主要包括以下11種類型:①購買或銷售商品;②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③提供或接受勞務;④擔保;⑤提供資金(貸款或股權投資);⑥租賃;⑦代理;⑧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⑨許可協議;⑩代表企業或由企業代表另一方進行債務結算;?輥?輯?訛關鍵管理人員薪酬。
本文依據CAS36的規定,在參照CCER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數據庫數據的基礎上增加了贈與資產、發生債務重組、非貨幣性交易、共同投資以及其他上市公司作為收入/支出的交易這5種交易類型,總共統計了2009 ~ 2011年共16種交易類型的交易金額及所占比例,結果如表3所示。
從表3可以看出,2009 ~ 2011年我國上市公司最主要的三種關聯方交易類型是購買或銷售商品、擔保和抵押以及提供資金。其中“購買或銷售商品”以及“擔保和抵押”這兩種交易類型在金額和比重上都沒有明顯的變化,尤其是“購買或銷售商品”交易金額在2009年最大,達11 941.53億元,比重在2011年達到最大,占到43.55%;“擔保和抵押”交易金額以及所占比重均在2010年達到最大值,分別為8 997.11億元、37.65%;而“提供資金”在交易金額上呈明顯下降趨勢,由2009年的4 964.03億元下降到2011年的1 619.78億元,其所占比重2010年最大,達17.25%。
本文還根據關聯方交易的方向性,重點統計了購買或銷售商品、擔保和抵押以及提供資金這三類交易方式在正向和逆向關聯方交易上的金額及所占比例,結果如表4所示。
從表4可以看出,2009 ~ 2011年上市公司逆向關聯方交易金額及比例普遍比正向關聯方交易高,特別是2010年,這三類交易的逆向性最為明顯。因此,可以說明在這三種關聯方交易類型當中,上市公司多數時候都處于“受益”狀態。另外,提供資金是這三種交易類型中逆向性最大的,三年合計逆向交易金額達到19 053.73億元,占交易總金額的83.13%。
四、關聯方交易對象分析
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對象,是指上市公司與之進行關聯方交易的企業。按照與上市公司的關系將交易對象分為以下幾類:①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其他企業或受其他企業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兩個或多個企業;②合營企業;③聯營企業;④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⑤受主要投資者、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⑥其他。
本文以滬深兩市A股上市公司數據為樣本,分別統計上述6大類交易對象2009 ~ 2011年的關聯方交易數據,數據統計結果如表5所示。
從表5可以看出:關聯方交易對象中,最大的交易方是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其他企業或受其他企業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兩個或多個企業,所占比重在2009 ~ 2011年都超過70%,2010年高達81.73%。
另外,交易對象中“其他”這一項所占比重越來越大,其可能的原因是上市公司在進行關聯方交易時,交易手段越來越復雜,越來越傾向于運用復雜的渠道和關系進行交易,避開與其控股股東有直接敏感的關系,從而導致我們無法辨別出其交易對象。
五、結論及相關建議
1. 結論。本文通過對我國2009 ~ 2011年滬深兩市A股上市公司的關聯方交易數據分析發現:
總體來講,上市公司的關聯方交易無論從絕對金額還是相對值來看,在市場監督逐步規范的環境下,都在呈下降趨勢,但三年交易的總值占上市公司營業總收入的平均值仍達29.4%,并且上市公司更加傾向于進行大金額的關聯方交易,大筆額的關聯方交易明顯增多。
從關聯方交易行業特征來看,制造業關聯方交易金額及比例在2009 ~ 2011年一直居于首位,最高在2011年占到74.35%,原先關聯方交易較多的采掘業和電力、煤氣及水的供應業從2009年開始呈下降趨勢,而金融保險行業在2010年關聯方交易明顯增多,占到所有行業交易總金額的7.26%,排第二位。另外,房地產行業有“后來居上”之勢,所占比重持續上升,在2011年達到3.46%,排第三位。
從關聯方交易內容特征來看,商品購銷業務依然是上市公司進行關聯方交易最主要的對象,擔保和抵押以及提供資金這兩項業務依然是上市公司進行關聯方交易的重要內容。不過,提供資金在市場監督趨勢緊的環境下,明顯呈現出弱化趨勢。還有逆向關聯方交易現象較普遍,2010年尤為嚴重,而提供資金是其主要方式。
從關聯方交易手段的特征來看,上市公司最經常選擇的交易手段(方法)依然是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其他企業或受其他企業控制,或和某一企業同時控制兩個或多個企業,但交易內容模糊化現象有加強之趨勢,這給監管部門的監管增加了難度,提出了新的挑戰。
2. 建議。我國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在行業、交易類型、交易對象、交易內容以及交易手法方面都有很明顯的聚集性,因此應強化關聯方交易信息披露。建議根據上市公司不同的行業特點、不同的交易類型和不同的交易對象提出差異化的信息披露要求,而且對于每一種信息披露要求,應該給出標準化的、具體的信息披露指標以及評價標準。
另外,在關聯方交易信息披露過程中,應當遵循會計上的重要性原則,不重要的問題和事項可以不披露,但對于判斷關聯方交易性質的事項必須披露,比如在交易行業方面,上市公司就應該披露關聯方的行業類型;在交易類型方面,上市公司就應該披露交易方向,披露是購買還是銷售,是提供資金還是被提供資金等等;在交易對象方面,上市公司應該披露與關聯方的關系,而不能含糊、模糊,一語帶過。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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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周 浩 陶 晶
【作者單位】
(中國礦業大學管理學院 江蘇徐州 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