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財會[2007]472號
各盟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局、人事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直屬各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
為加強會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選拔高級會計人才,在總結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基礎上,人事部、財政部研究決定,自2007年起在全國范圍內推行高級會計師考評結合工作。根據人事部、財政部(國人廳發〔2007〕50號)《關于2007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將2007年自治區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有關工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組織管理工作
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由人事部、財政部共同負責統一組織和領導。負責確定考試科目、制定考試大綱并確定考試合格標準,對閱卷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財政部負責組織專家命題,人事部負責組織專家審定試題。
自治區財政廳和人事廳共同負責全區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的組織實施。自治區財政廳具體負責考試評審的組織工作。
各盟市、計劃單列市財政、人事部門共同組織本地區會計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的資格審查、上報及評審材料的審核上報工作。
二、考試申報范圍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符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試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在自治區范圍內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從事會計工作且持有經財政部門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參加會計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考試。
三、考試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考試報名工作由盟市級以上財政部門負責組織。
各盟市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的考試報名及報名資料的統計上報工作。
自治區財政廳負責自治區本級考試報名工作及全區考試報名資料的統計匯總及上報工作。
(二)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定于2007年6月18日至6月30日進行。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符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會計師考評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會計工作年限、學歷年限和中級會計師資格年限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06年底。
(四)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為210分鐘,采取開卷筆答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五)考試日期為2007年9月2日(星期日),考試時間為上午8:30-12:00.考點將設在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市的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
(六)對參加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自治區財政廳、人事廳將根據我區高級會計師考試的實際情況,在全國會計考辦確定的使用標準范圍內,確定我區當年評審有效的使用合格標準,并報全國會計考辦備案。
(七)報考人員報名資料包括:由報考人員填寫、所在單位考核簽章的《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1),本人學歷證書、中級會計師證書、居民身份證等原件與復印件和近期同一底片的1寸免冠照片3張。
(八)考生個人報名資料經當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初審合格簽章后,財政部門要將所有考生的考試報名表、會計從業人員資格信息表、學歷證書及會計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和報名匯總表(見附件2)連同報名人員信息盤一并于7月4日前統一報自治區財政廳。
(九)請各地財政部門做好組織考試用書征訂、報名工作,及時將有關信息情況反饋自治區財政廳。
四、評審工作安排及要求
參加全國高級會計師考試取得成績合格證的考生且符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試行辦法》規定條件的人員方可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按照自治區人事廳內人發〔2007〕65號文件 “關于印發《2007年全區職稱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內蒙古自治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試行辦法》中規定的要求進行申報。
(一)申報材料要求
經過單位和主管部門對申報人員的評審材料進行公示無異議后,方可上報評審材料,在報送評審材料時,要將經過公示的文件附上。申報材料需按以下要求報送:
1、《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申請表》(見附3)一式二份。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不得復印)。
3、《專業技術資格送審材料目錄單》一份。
4、《申報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一份原件,十五份復印件)。
5、其他評審材料
⑴中級會計師或相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會計師聘用證書;
⑵學歷證書;
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從業人員基礎信息表;
⑷繼續教育(完成近3年人事部門規定的公共課內容和財政部門規定的培訓內容)證書及繼續教育審驗卡;
⑸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科目)合格證書;
⑹有效外語考試合格成績單;
⑺辦理高級專業資格證書基本情況表(貼好近期免冠標準正面照片一張);
⑻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⑼綜合評價意見;
⑽ 對照評審條件,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工作能力、水平、業績有關材料,包括成果及獎勵證書、證明、鑒定書;代表本人實際水平的學術(技術)或專業論文、著作;解決技術難題的專項報告或實例材料等;
(11)本人連續三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復印件一份。
以上申報材料在申報過程中均需要審核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除繼續教育審驗卡、辦理高級專業資格證書基本情況表、專業技術工作總結、綜合評價意見、學術(技術)或專業論文、著作等需要原件外,所有證件和其他材料的原件均在當場審核無誤后即退還申報者本人,留下所有的復印件需要經單位主管部門審核人簽名并加蓋審核公章。
以上申報材料中除《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申請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申報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辦理高級資格證書基本情況表》以外,其他材料均要求按目錄順序連同目錄單一并裝訂成冊。
(二)材料的申報程序
為了維護評審工作的公平、公正,嚴肅申報程序,各地區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人員的申報材料須由當地人事部門嚴格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印章后上報自治區人事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由人事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審查無誤后轉交自治區高會評審;自治區直屬單位參加評審人員的申報材料須由主管部門派專人直接報送自治區高會評審辦。
盟市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要經由當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為申報者出具反映本人實際業務水平的綜合評價意見。自治區級單位的申報材料要經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財務管理機構為申報者出具的綜合評價意見。
(三)評審材料的上報時間
個人評審材料的上報時間為11月1日——10日。盟市申報材料務于11月15日前上報自治區人事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11月25日前由人事廳專技處移交自治區高會評審辦,逾期不予受理。
(四)評審時間
自治區人事廳、財政廳將根據材料的上報情況,組織評審專家于年底以前擇機召開高會評審會議。
(五)其他
為了體現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評審結果出來之后,評審通過人員的情況將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的監督。
五、收費標準
凡參加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人員的收費標準按照自治區發改委內發費字(2005)752號標準執行,每人收費200元;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收費標準仍按自治區發改委、自治區財政廳內計費字〔2001〕第1202號文件確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收費280元。
實行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制度,對會計專業人才評價的一項重大舉措,是探索科學、客觀、公正、公平評價的一種有效途徑,對加快我區會計專業高級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會計專業人員綜合素質具有積極作用。各級人事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領導,密切協作,嚴格把關,認真按程序做好考試報名及申報材料審查等各個環節工作,以嚴肅認真的工作態度,確保我區高級會計師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圓滿完成。
自治區高會評審辦聯系電話:0471-6910674;聯系人:李曉燕。
自治區人事廳專技處聯系電話:0471-6268105;聯系人:孟和。
附件:(附件1、2、3下載>>)
1.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
2. 高級會計師考試報名匯總表
3. 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申請表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