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魯人辦發[2007]130號
各市人事局、財政局,省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于2007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50號)要求,現將2007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范圍
從事財務會計或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
二、考試報名條件
根據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暫行辦法的通知》(魯人發〔2002〕36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破格申報指導條件(試行)的通知》(魯人發〔2005〕15號)、《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7〕19號)的要求,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努力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模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廉潔勤政,愛崗敬業,有效履行崗位職責;
2.持有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取得合格證或符合規定的考試成績,并在有效期內;或符合《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7〕19號)規定的免試條件;
4.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并取得相應合格證書;或符合《關于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魯人發〔2006〕7號)規定的免試條件、《關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2〕9號)規定的暫不參加考試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塊)的條件。
(二)學歷及資歷條件
1.具備會計師或經濟、統計、審計等相關系列(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考評高級會計師資格: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2年以上;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會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4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會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5年以上;
(4)取得會計師或相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后又獲得大學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的,所學專業應是財務會計或相近專業,在取得學歷后要繼續從事財務會計工作3年以上,并同時符合上述第2、3項中規定的相應資歷要求。
2.不具備上述學歷或任職資歷要求,但確有真才實學,取得會計師等資格以來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且各年度考核均為合格(或稱職)以上,其中至少有2年度考核為優秀,并同時具備下列(1)、(3)或(2)、(3)條件(同一獲獎項目、獲獎論文或著作按一項計算)的,可破格申報考評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其中獲得設區的市政府或省級以上政府人事部門與業務主管部門聯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報考評:
(1)承擔省級項目(課題),并已經省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同行專家鑒定,其成果具有省內先進水平;或者已經省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同行專家鑒定,在管理、應用技術推廣(包括專利成果推廣應用)中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或其教學、科研成果在全省或設區的市范圍內推廣。
(2)獲省、部級科學技術三等獎以上及相當獎勵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獲省社會科學成果三等獎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教學、科研成果獲省政府業務主管部門或設區的市政府組織評審的二等獎(或三等獎兩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獲兩項以上國家專利,其中至少一項在實踐中推廣應用。
(3)在省級以上業務部門主辦具有國內統一刊號公開發行的財會專業報刊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三篇以上(獨立完成或第一作者,3000字以上);或者公開出版由本人撰寫的財會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一部以上專著或譯著;或者主持編寫大型系列國家或部頒標準及規范;或者主持編寫在省以上范圍通用的財經類教材(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20萬字)。
(三)因考試替考和評審材料弄虛作假,在以前年度考評中被處取消申報資格的人員,在規定年度內不準報考。
三、考試
(一)考試內容
2007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內容請參見《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大綱》。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為210分鐘,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二)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為2007年9月2日(星期日)8:30-12:00.考點設在濟南市。
(三)考試報名
1.報名的組織及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為6月20日至6月30日。報名按屬地原則進行。
各市報名工作由各市人事局、財政局組織,報名資料由各市人事局、財政局審核同意后于7月7日前送省財政廳會計處。中央駐濟(南)單位和省直部門(單位)駐濟(南)報名人員由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在6月30日前統一到省財政廳會計處報名(省財政廳辦公大樓0214房間)。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審查同意,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呈報部門集中統一到指定地點報名。
各市人事局、財政局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認真審核把關,確保申報材料齊全、真實符合要求。呈報部門初審、簽署意見、并加蓋印鑒,填制《2007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情況表》(附件1,用Excel制表并報盤)。報名時,將《報名人員情況表》一式2份分別報省人事廳、省財政廳。報名人員經省人事廳、省財政廳審核同意后,核發準考證,參加考試。
2.報名材料包括:
(1)學歷證書;
(2)會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或有效外語考試成績通知書;符合省人事廳《關于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魯人發〔2006〕7號)、《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7〕19號)規定的免試條件的人員,須按照文件要求上報證明材料;
(5)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模塊(科目)合格證書。符合省人事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2〕9號)第六、七條暫不參加考試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塊)規定的人員,須由設區的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門、高等院校人事處出具暫不參加考試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塊)的證明。其中屬免考部分科目(模塊)的人員,須將免考部分科目(模塊)證明、考試科目(模塊)的合格證同時上報;
(6)《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附件2,2份,1份由呈報部門留存,1份報高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
(7)《山東省高級會計專業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卡》(1份);
(8)近期1寸正面同底片免冠彩色照片5張。
(四)考試用書
考試依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大綱》,不再統一編寫考試用書。《考試大綱》的征訂由各呈報部門于考試報名時一并統計,統一到省財政廳青年服務部訂購,聯系電話:0531-82669591。
四、其他有關事項
(一)考試收費按照省物價局魯價費發〔2001〕217號文件規定,每人收取考試費100元。
(二)任職年限以及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計算到2007年12月31日。
(三)考試合格人員將頒發考試合格證。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考試成績達到山東省合格標準的人員,由省人事廳、省財政廳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山東省范圍內當年參加評審有效。
考試合格人員名單由省人事廳、省財政廳行文公布。可通過山東人事信息網、山東省財政廳信息網查詢。
五、嚴肅考試紀律
為嚴肅考試紀律,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應試人員存在考試舞弊、替考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責令離開考場,本次考試成績無效,并給予2年內不得報考高級會計師資格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咨詢電話:
山東省人事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0531-86912801
山東省財政廳會計處:0531-82669991
附件:
1.2007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情況表
2.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3.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大綱征訂單(略)
山東省人事廳
山東省財政廳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