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縣(市)財政局、人事局,市直有關單位:
為做好2007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現將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07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財會考[2007]11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將有關報名事項一并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2007年6月18日至6月27日(節假日不休息)。
二、報名程序及地點:
人事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先由報考人員執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簽章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到湘潭市人事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確認報名資格(湘潭市人事局二樓,電話:8524342),經人事局審核同意后到湘潭市財政局一樓會計科考試報名辦證大廳(電話:8276050)辦理報名繳費手續。
三、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1)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查蓋章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一份,上貼一張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報名表可從湘潭會計網站下載);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原件、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參加2005年度繼續教育)原件、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相關證明。
報考人員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造假行為,取消參考參評資格。
四、報名費用:
每人120元,其中報名費20元,考試費100元。
五、考試科目、時間和方式:
(1)考試科目:《高級會計實務》;
(2)考試時間:2007年9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3)考試方式: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4)考試地點:考點統一設在長沙市,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2007年8月20日-9月1日(憑準考證領取單到報名點領取,節假日休息)。
湘潭市財政局
二○○七年六月五日
附件:
關于做好2007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湘財會考[2007]11號
各市、州財政部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省直及中央在湘有關單位人事(職改)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會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選拔高級會計人才,根據人事部、財政部辦公廳《關于2007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人廳發[2007]50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評組織管理
我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的組織工作由省人事廳、財政廳共同負責,具體考試考務工作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設省財政廳)組織實施,考試當年參評標準由省人事廳會同省財政廳確定。
二、考試有關事項
(一)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1986年4月1O日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有關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職改字[1986]第55號].
2、符合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高教等三十一個系列(專業)破格申報評審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參評條件的通知》(湘職改字[1999]24號)規定的破格條件。
(二)報考辦法
為方便廣大考生,各市州財政、人事部門應同時同地聯合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
l、報名時間:報名時間定于2007年6月18日至6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節假日不休息)。
2、報名地址:各市州財政部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地點(縣級不設報名點)。省直單位統一到長沙市財政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地點報名。
3、報名程序
(1)人事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先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根據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并在《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此表填寫需字體工整、清晰)上簽字蓋章,以證明報考人員填表情況的真實性;由報考人員持單位人事部門簽字蓋章后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相關證明,按屬地原則由各市州人事部門確認報名資格,各地人事部門應按照報考條件嚴格審查報考人員資格,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在報考人員提供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上簽字蓋章。
(2)各市州財政部門根據人事部門簽字蓋章后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接受報名,并注意檢查《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填寫是否清晰,照片粘貼是否牢固。
(3)各市州財政部門應于6月3O日前將受理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列好清單,統一上報省財政廳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三)考試時間及方式
1、考試時間:2007年9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2、考試科目: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為210分鐘,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分析、判斷和處理業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3、考試地點:考點統一設在長沙市,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準考證按報名屬地原則由各市州財政部門于2007年8月20日——9月1日期間工作日發放。
(四)考試費用
按照湖南省物價局《關于核定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批復》(湘價函[2005]34號)精神,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費收取標準為每人12O元,其中報名費20元,考試費100元。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費屬省級收入,各市州財政部門代收后統一上繳省財政廳。報名費收入屬市州,人事、財政部門各一半。
(五)考試成績
1、參加考試且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試辦公室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2、在全國會計考辦確定的使用標準范圍內,根據我省會計專業人員的實際情況,由省財政廳、人事廳共同確定我省當年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并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核發當年參評的成績證明。
三、其他事項
申報參評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須持有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或我省當年參評的成績證明。其申報評審材料和程序仍按湖南省人事廳湘人發[1996]3號和湖南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湘職改辦[1998]1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具體受理申報材料時間由省人事廳另行通知。
高級會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人才評價方法,對加強高級會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會計專業人員綜合素質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各市州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各單位人事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確保我省2007年度高級會計師考評結合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湖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0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