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擁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通過兼并,聯合其他事務所開展證券審計業務規范將加強,關于進一步規范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整合行為、加強執業質量控制的通知出臺后,規范力度加大。
業內專家認為,《征求意見稿》的出臺很及時,也很有針對性,注冊會計師行業要想良性健康發展、取信于社會,就必須通過嚴格而有效的監管和自律來維護業內成員的行為,尤其是有針對性地限制不當的機會主義行為。
近幾年來,在會計師事務所整合過程中,的確有不具備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通過并入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成為其分支機構、實質上“繞道”獲得證券從業資格的情形。另一方面,會計師事務所“形合而神不合”、合伙人“分灶吃飯”、一有被查的苗頭立即轉投他所以及業務跟隨合伙人流動等情形,也屢見不鮮。
上述專家認為,會計師事務所在合并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實際上凸顯的是注冊會計師行業內部有關短期利益與長遠發展、經濟利益與社會責任、個人利益與品牌聲譽之間的矛盾與分歧。
毫無疑問,這些情形會影響證券業務執業質量、損害證券業務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和社會公信力。
此次《征求意見稿》的發布首先將填補監管空白,會計師事務所今后將無法通過合并逃避監管。征求意見稿明確了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因執業質量問題接受財政部門或證券監管部門調查的,調查期間,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和接受調查的相關業務負責人不得轉入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并且會計師事務所不得與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合并整合;同時,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應當通過在合伙協議中設定相關限定性條款等方式,對合伙人加入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行為予以規范。部分合伙人退伙的,不得攜帶業務加入其他會計師事務所。
為了提升監管力度,此次《征求意見稿》還特別規定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建立分支機構執行證券業務的評估制度,每年統一進行評估。同時,評估結果經合伙人會議或合伙人管理委員會會議批準后,在每年1月15日前報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備案。
除此之外,《征求意見稿》規定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發生整合行為后應當完善治理機制,在統一的品牌下規范運作,建立健全人員管理、財務管理、業務管理、技術標準和信息系統協調統一的內部一體化管理制度,確保會計師事務所在人事政策和財務制度等方面做到實質統一。
會計師事務所合并之后“貌合神離”、“分灶吃飯”的現象將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