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取得碩士學位后擔任統計師滿 2 年;取得本科學歷后擔任統計師滿 3 年;或取得專科學歷后,擔任統計師滿 5 年,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公開出版專業著作,且獨立撰寫 5 萬字以上;
2 、參加編寫省(部)級以上統計制度、統計方法的起草,獨立撰寫有關章節;
3 、獲得總公司級以上優秀管理成果三等獎以上 2 次的主創人證書獲得者;
4 、在省(部)級以上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或調研報告(獨立撰寫 3000 字以上) 2 篇;
二、長期在統計崗位工作,并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大學普通班畢業,取得統計師滿 5 年,或取得其他中級職稱滿 8 年,并從事統計滿 5 年。
2 、取得專科學歷滿 10 年,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 20 年,取得統計師滿 5 年,或取得其他中級職稱滿 8 年,并從事統計工作滿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