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后,資金撥付變革,但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資金指標不及時,電子信息技術落后等問題,因此,因改進高校國庫集中支付的硬件設施,加強監管等措施。
近些年,在全國普遍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背景下,全國高校的資金撥付和支付方式發生了變革。高校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對于規范高校資金使用、監控預算資金支付、加強高校財務管理等方面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作為國家財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是成功的、有效的,但是高校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以來,出現了一些負面問題,這些問題有悖于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初衷,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高校自身原因,也有政府、銀行等相關部門的原因。
一、高校實施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中出現的問題
高校在實施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如系統功能不完善、網絡信號不穩定、上半年批復用款計劃較少不能滿足高校資金需求、銀行電子信息和紙質入賬單傳遞不及時等。這些問題的出現,影響了國庫集中支付的實施效果,不利于資金的規范使用和效益的提高。
(一)資金指標到位不及時、用款計劃批復較晚,嚴重影響預算執行進度
高校收到財政主管部門撥付的預算指標后,經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報送用款計劃才能支付資金,但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很多預算指標到位較晚。受國家預算批復程序的影響,年初預算批復下達時間一般在每年3月份,如果在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內電子預算指標下達時間在3月份或4月份就會影響整年預算的執行進度。年中追加預算指標下達一般在下半年,有時在12月份,這就為高校執行預算項目帶來困難,很容易造成年底形成結余結轉資金,甚至會形成年底突擊花錢的現象,資金的使用效益難以得到保障。此外,高校在上報用款計劃后,等待批復的時間過長。高校一般將用款計劃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和財政主管部門,用款計劃的批復一般要經過這兩個主管部門內多個業務科室的審批。高校往往要等待半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才能收到用款計劃批復,這也影響了資金的及時、有效使用。
(二)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缺乏分析功能,網絡信號不穩定
目前國庫集中支付系統能夠統計出資金的執行情況,如指標金額、用款計劃批復、支付金額、剩余金額等信息,但是缺乏一定深度的分析功能,如資金報表、資金收支分析等。這些功能對于高校進行資金管理、政府部門監督各單位資金的運轉情況具有重要作用。此外,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的網絡信號不夠穩定,有時各預算單位網絡不暢通,特別是在各預算單位集中登錄系統服務器的時間,系統主頁面不能正常打開,影響系統的正常使用。
(三)銀行電子信息和紙質入賬單傳遞不及時
會計核算的及時性是會計信息質量的基本要求,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銀行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傳遞數據較慢,紙質入賬材料傳遞不及時,造成高校會計核算信息滯后,影響了高校會計信息的質量。特別是年底財務決算前,這種情況還會給高校年底財務信息帶來影響,比如財政部門在12月底將國庫集中支付系統關閉,以便做好當年的財務決算工作,如果高校在國庫集中支付系統關閉前2天支付了一筆款項,銀行未支付,系統關閉前退回信息也未及時傳達到高校,高校已經沒有時間再次處理此筆款項,那么這筆款項只能留作當年結余結轉資金,這對高校整年的財務決算就會產生一定影響。
(四)高校違規向同名賬戶劃轉資金的情況依然存在
高校進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目的之一是改變原來實撥資金的撥付方式,使高校每一筆支付都在政府部門的監控下進行,這對規范高校的資金管理有著重要意義。但是有些高校依然將國庫集中支付的資金以各種用途劃轉到同名賬戶中,出現此情況會使國庫集中支付失去作用和意義,實質上這就等同于高校的資金支付又回到過去實撥資金的方式。
(五)上半年批復用款計劃不能滿足高校資金需求
高校上半年資金流量較少,但是目前財政部門一般是按照時間進度逐步撥付基本支出國庫資金,這種撥款方式不能滿足高校上半年的資金需求。
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產生問題的原因及改進措施
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主要存在于政府部門、銀行部門和高校自身三個方面,因此要有針對性的制定相應改進措施。
(一)加強相關制度建設,從主觀認識和制度層面將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落到實處
政府部門、銀行部門和高校要認真反思國庫集中支付的目的和意義,并與當前實施過程中達到的效果以及所遇到的問題進行比較。將好的經驗及時總結,對現實中出現的負面問題要提高認識,及時出臺相應制度加以規范,使國庫集中支付工作制度化的程度越來越高,使用完善的制度約束人的行為,使國庫集中支付工作沿著正確的軌道不斷前進。
(二)政府主管部門應及時下達預算及批復用款計劃
政府主管部門批復預算和用款計劃的效率是影響預算執行的原因之一,如果批復預算和用款計劃不及時,那么對預算單位的預算執行勢必造成不利影響。因此政府主管部門應提高預算資金的審批和支付效率,在不影響審批效果的前提下盡量精簡審批程序,為提高預算執行進度和資金使用效率創造條件。比如2011年湖南省在整改2010年省級預算執行問題時,為提高批復資金速度,出臺了《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切實提高為民辦實事工作效率的通知》,限時辦結轉款,分類處理結轉款項,提高了資金分配的效率。
(三)應根據高校上半年資金流量較少的特點撥付基本支出用款計劃
高校現金流量有自身特點,上半年資金流量較少,下半年資金流量相對比較充裕,這主要是因為上半年資金來源比較單一,主要是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相對較少,但是下半年暑期以后,學生的學費、住宿費等事業收入成為高校資金的主要來源。建議財政主管部門靈活掌握基本支出撥款計劃,將全年60%至70%的基本支出計劃在上半年撥付,這樣高校全年的資金流量比較平均,有利于高校資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避免出現上半年資金不足,而下半年資金相對過剩的情況。
(四)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功能和網絡硬件配置需要進一步完善
目前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只是將資金從預算撥付到支付完畢的整個運行過程進行簡單統計,并沒有深入的財務分析和統計功能。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已經將政府主管部門、銀行、高校等部門聯系在一起,如果能將此系統進行深入開發,成為各部門和單位控制和管理的有效平臺,那么勢必能提高工作效率。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政府部門不僅可以掌握預算資金的運行狀況,還可以對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為財政、經濟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提供依據;人民銀行和各銀行網點可以通過此系統管理和掌握客戶的資金運行,為銀行監控和提高業務的質量、數量提供依據;各預算單位也可以為主管部門、銀行部門、稅務部門等提供資金方面的數據,同時為加強內部控制管理提供數據支撐。
目前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的網絡硬件配置需要進一步加強,從高校目前使用情況來看不盡如人意,政府主管部門應該與通訊部門加強溝通協作,提升網絡配置水平,為系統的高效使用提供保障,不要因為網絡原因影響到系統的正常使用。
(五)國庫集中支付的電子回單和紙質入賬憑單要及時傳達到預算使用部門
銀行是國庫資金支付的關鍵環節,也是在系統中鏈接政府部門和各預算單位的重要節點,因此銀行業務運行效率的高低,直接決定著國庫集中支付系統運行的質量。比如在直接支付入賬通知單的傳遞過程中往往會出現問題,一筆業務發生后高校要等到數月后才能拿到入賬銀行回單,高校賬務與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數據不能及時對應,嚴重影響了高校財務信息質量。電子回單的處理結果一定要通過系統及時傳遞到各相關單位,各高校能及時處理銀行傳遞的回單并和財政、銀行等相關部門做好對賬工作。
(六)銀行要加強監督國庫資金運行的職能
銀行具有監督國庫資金運行的職能,但是從現實情況來看有些銀行未完全履行此項職能。高校向同名賬戶轉賬的情況依然存在,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對國庫資金失去有效控制,國庫資金游離于系統外,加大了資金濫用和腐敗問題產生的風險。此外,銀行對不符合規定的其他支付也要嚴格加以控制和監督,嚴防資金的濫用。如果因為未履行監督職能而出現問題,銀行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七)加強對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的監管和檢查力度
一方面高校、銀行等單位應該建立內部監督檢查力度,財務部門聯合審計、監察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本單位的國庫集中支付業務進行檢查,查缺補漏,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加以解決。另一方面審計機關、財政部門、人民銀行等政府機關應加強對各預算單位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的檢查力度,確保政府部門的相關政策能有效實施,在檢查和調研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總結,出臺相應政策,保障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逐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