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 西 省 人 事 廳
江 西 省 財 政 廳
贛人字[2007]117號
各設區市人事局、財政局,省直各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中央駐贛各單位: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2007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50號)精神,在總結前三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為了切實做好我省2007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按照人事部、財政部的統一要求,我省的高級會計師考評結合工作,在省人事廳和省財政廳的領導下,由江西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省會考辦”)組織實施。
中央駐贛單位的會計人員,按照屬地化原則報名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
二、 考試工作
(一) 報名工作
1、報名條件:凡符合《江西省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贛人發[2005]10號)中規定的申報高級會計師條件(含正常申報和破格申報)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贛人發[2005]10號文件可在“江西省人事廳”網查詢:http://www.jxrenshi.gov.cn/)
2、報名時間:2007年6月4—6月7日。
3、省直單位及中央駐昌單位報名地點:金悅賓館(系馬樁326號)
4、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填寫《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此表可在“江西會計”網上下載:http://acc.jxf.gov.cn/),各設區市報考人員由所在單位簽章,經設區市人事和財政部門審核后匯總,集中交省會考辦(設在省財政廳會計處)。省直及中央單位報考人員由主管部門匯總后集中到省會考辦辦理報名手續。
5、高級會計師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人事和財政部門共同進行。
(二)考試方式
1、考試科目: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問210分鐘,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能力。
2、考試時間:2007年9月2日8:30—12:00。
3、考試地點:設在南昌市區。
4、參加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達到省定合格標準的,由省會考辦核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只在本年度本省評聘工作中有效。
(三)考試報名費用按照省發改委的規定執行(80元/人)。
附件下載: 江西省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考試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