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內部審計2001.12
現代企業的內部審計
孫金城
經過多年的企業改革,我國絕大多數國有企業已經完成改制,建
立了適應市場經濟規律的現代企業制度。因此,探索在現代企業中如何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制度,以便更加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就顯得尤其重要。
一、審計制度建設是內審的基礎
作為現代企業,必須根據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自身特點,制定和完善相應的內部審計制度。依照《審計法》、《國家審計規范》等法律法規,以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審計制度開展審計工作。這樣才能保證審計工作的合規、合法性,促進內部審計實現法制化、規范化,從而發揮其應有的經濟監督、評價及管理咨詢服務的職能作用。
二、內審工作定位取決于審計的目的
現代企業內審機構的設置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代表董事會對企業經濟活動的合規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獨立的評價和監督,是處于決策系統與執行系統之間的監督系統。二是作為公司總經理領導下的一個部門,行使執行系統的內部審計職責。由于我國目前對企業設立審計委員會制度尚無法律要求,因此改制后企業的內審機構基本上是歸總經理領導,設立審計部對總經理負責。審計的目的簡而言之就是代表總經理監督,給總經理把關,為加強企業的經營管理服務。這就需要內審人員適時轉變觀念,把握自身是企業的一員,從關心和愛護本企業的目標去考慮如何開展審計工作,而不僅僅是監督檢查。如果內審工作能夠達到及時發現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問題,促進企業加強管理,幫助企業用好、用足政策,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保證企業發展健康、有序進行,就會逐步實現從“我要審”到“要我審”。國有控股的大型企業集團,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后變為國家與企業投資者與經營者的關系,更需要明確審計的目的,給內審工作重新定位。
三、圍繞企業中心工作是搞好內審工作的關鍵
企業領導最關心的問題當然是企業的中心工作,即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企業內審機構自然要圍繞企業的中心來開展工作。有了明確的工作目標,只要審計人員付出艱苦努力,再運用審計所特有的技術和方法,審計工作的成效就會顯現出來,因而任何一個稱職的領導都會重視審計工作。如果企業內審工作不是通過監督以發現問題,幫助企業領導解決問題,就會脫離企業的中心工作,審計的路就會越走越窄,體現不出審計的作用與效果,結果形成審計部門不是被撤并就是形同虛設,更談不上領導重視。至于說領導重視是關鍵,只是說明了內審較之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的獨立性弱,工作難度更大,也就更需要得到領導的大力支持。
四、突出內審中心,抓住工作重點
企業內審的重點應該是經濟效益審計和風險管理審計,具體包括財務決算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經濟合同審計、成本費用審計、內控制度審計、基本建設項目審計、對外投資審計等。此外,企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以及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問題也應進行專項審計,還要及時對重大經濟事項進行審計調查,這些也屬于內審工作的重點。但還要注意,上述重點也要因時有所側重,要抓住主要矛盾。對于審計中發現的金額比較大的問題、已經或將要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的問題、有可能給企業帶來經濟風險或有損企業形象的問題、性質比較嚴重如賬外資金活動的問題等,一定要審到底、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