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既有研究對盈余管理定義不夠重視,現有的盈余管理定義不足以揭示會計實務中的盈余管理行為,并對正確認識盈余管理形成的根源產生了一些誤導。本文通過對現有盈余管理定義的解讀,提出了新的盈余管理定義。
【關鍵詞】盈余管理定義 盈余管理產生根源 盈余管理主體 盈余管理對象
正確認識盈余管理的定義是推動盈余管理研究深化、全面化和科學化的前提和基礎。盈余管理研究的最終目的是治理和防范盈余管理行為的發生,本文著重從現有盈余管理定義產生根源進行分析,進而提出新的觀點。
一、國內外盈余管理定義解讀
1. 國外盈余管理定義。國外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研究盈余管理,研究者從不同角度闡述了各自的觀點,其中以下列三種最具代表性:Schipper(1989)從信息觀的角度,認為盈余管理是管理層有目的地干預公司對外財務報告的過程,以獲取某些私人利益的信息披露管理。Healy和Wahlen(1999)從會計準則制定者的角度出發,認為盈余管理是指企業管理者運用職業判斷編制財務報告和通過規劃交易以變更財務報告,旨在誤導以公司經營業績為基礎進行決策的利益關系人或者影響那些以會計報告為基礎的經濟契約的后果。Scott(1999)從狹義經濟收益觀出發,認為盈余管理是公司管理當局在會計準則和財務制度所允許范圍內,利用職業判斷和規劃交易等手段對會計盈余進行調節,以尋求自身效用最大化或股東財富最大化的一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