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發現抽樣法是專門用于查找重大非法事件的一種特殊屬性抽樣方法,適用于審計對象的違法違規違紀責任審計。本文從理論與實務的角度,采取規范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結合的方法,以發現抽樣法的原理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為基礎,對發現抽樣法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中的應用程序以及應注意的問題做了較系統的分析。
【關鍵詞】發現抽樣法 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重大非法事件
一、發現抽樣法的基本原理
控制測試是實施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環節,在控制測試中,為了減少審計取證工作,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有必要采用抽樣方法。根據控制測試的目的和特點所采用的審計抽樣稱為屬性抽樣,其目的在于估計總體確定控制的偏差率或偏差次數。發現抽樣法作為屬性抽樣的一種特殊形式,主要用于審計對象的違法違規違紀責任審計。
1. 發現抽樣法的含義。發現抽樣法,是指在極高的可信賴程度下,在假定誤差以極低的誤差率存在于總體之中時,至少查出一個誤差的一種屬性抽樣方法。它能夠以99.5%以上的可信賴程度,確保查出誤差率僅在0.5% ~ 1%之間的誤差。采用發現抽樣法,首先確定可信賴程度及可容忍誤差,然后在預期總體誤差為0的假設下查閱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