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物業稅設計是目前的研究熱點。本文認為,物業稅征稅對象應該包括全國各地的全部住房,具體操作時應建立“中國住房產權信息網”, 增加“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功能,以戶為單位實行全國各地房產合計征收物業稅。同時建議每戶免征一套普通住房、減半征收第二套普通住房的物業稅。
【關鍵詞】物業稅 征稅對象 房產征稅
一、研究背景
早在2003 年10 月,黨中央就對實施城鎮建設稅費改革作出了明確指示:條件具備時對不動產開征統一規范的物業稅,相應取消有關收費。為落實黨中央的指示,2006 年以來,財政部先后批準北京、上海、深圳、重慶、南京等10 個省市開始物業稅“空轉”實驗。
2010年4月,國務院發出《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強調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要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自此,對個人住房征收稅收工作提上了國家的議事日程。隨后,上海、重慶兩個直轄市開始醞釀房產稅改革,并從2011年1月1日起開始進行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的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