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撥備覆蓋率是銀監會監管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的硬指標,本文在對撥備覆蓋率的局限性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了完善撥備充足率概念,以提高我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監管水平。
【關鍵詞】撥備覆蓋率 信用風險 不良貸款 貸款損失準備
2009年7月在銀監會召開的第三次經濟金融形勢通報會上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明確指出,要嚴守撥備覆蓋率底線,在年內必須將撥備覆蓋率提高到150%以上;在2011年4月27日頒布的《關于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的指導意見》中,銀監會再次強調撥備覆蓋率不低于150%。那么,撥備覆蓋率為什么會受到管理層如此關注,撥備覆蓋率有沒有明顯缺陷,可以在哪些方面進一步完善?
一、撥備覆蓋率指標的內涵
撥備覆蓋率是指商業銀行可能發生的不良貸款準備金的使用比率,是反映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金計提是否充足、能否從容應對可能發生的信用風險的重要指標,是銀監會對商業銀行信用風險進行監管的四大指標(不良貸款余額、不良貸款率、貸款損失準備和撥備覆蓋率)之一。撥備覆蓋率高,說明商業銀行沖抵貸款損失、抵御信用風險的能力強。通過撥備覆蓋率可以大致判斷商業銀行經營是否穩健、財務是否安全以及風險是否可控等方面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