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鑒于我國現行網上銀行監管存在的種種不足,本文認為網上銀行監管應本著安全與效率兼顧、立足傳統與國情適度創新超前、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原則,轉變網上銀行的機構型監管體制,完善網上銀行的市場準入監管、強制信息披露監管、風險性監管、對客戶隱私保護的監管以及網上銀行的自律性監管。
【關鍵詞】網上銀行 客戶權益 消費者權益 風險監管
近年來,我國網上銀行業務不斷快速發展,但網上銀行監管相關制度、措施并沒有適時健全。因此,完善我國網上銀行監管已成為促進網上銀行穩健發展、維持我國金融市場有序運行的迫切任務。
一、我國網上銀行監管存在的不足
我國現行網上銀行監管制度包括兩類:一類是傳統銀行業務監管法律制度中對網上銀行業務適用的有關規定,如《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中的相關規定;另一類是新制訂的關于網上銀行業務監管的法規或規章,如中國人民銀行于2001年7月發布的《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于2005年11月發布的《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但我國網上銀行監管工作才剛剛步入軌道,網上銀行監管還存在以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