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小額貸款公司作為一種新型的服務機構在滿足微型企業資金需求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錢荒”使得小額貸款公司在火熱的市場下“無米可炊”。本文試圖通過多種途徑緩解小額貸款公司無錢可貸的困境。
一、賜倉封號
通過法律手段“賜倉封號”,為小額貸款公司構建更加正規化的金融平臺,使小額貸款公司“名正言順”地獲取更大的補倉資金,緩解“無米之炊”的危機。
1. 把小額貸款公司看做是金融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從法律平臺上將其劃歸為特殊的金融服務機構,突出小額貸款公司是從事小額放貸和融資金融活動的信貸機構,引導其更好地為 “三農”和中小企業引入社會資金流,滿足民間“小額、分散”的貸款業務需要。
2. 賦予小額貸款公司和常規金融機構相似甚至是相同平臺的地位,使小額貸款公司在獲取補倉資金流時得到與常規金融機構同等平臺基礎上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