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本期母公司出售了某子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從而失去對該子公司的控制權,但因為還有其他子公司,所以仍然需要編制合并報表。在合并報表上,針對該子公司的處置,就需要有一些特殊的處理。本文試圖就此作一番解析。
【關鍵詞】子公司 合并報表 控制權
一、轉讓持有的子公司全部股份情況下的處理
例1:假定甲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以股權交換的方式取得乙公司60%的股權和對乙公司的控制權,投資成本確定為3 500萬元。采用免稅合并方式。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為4 600萬元,公允價值為5 000萬元。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異源于管理上使用的一項固定資產(賬面價值1 000萬元,公允價值1 400萬元,無殘值,剩余使用年限10年,用直線法折舊)。當日乙公司各項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相同。甲、乙公司的所得稅稅率均為25%。
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合并報表上對乙公司的商譽提取了100萬元的減值準備。2011年6月30日,甲公司以4 000萬元將持有的乙公司全部股份處置。乙公司2010年6月30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實現凈利潤200萬元,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實現凈利潤260萬元。乙公司按10%提取盈余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