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本文以鹽化企業為例,通過考慮碳交易和信用評級的減排組合激勵機制設計認為:能力越強、成本越低的企業更傾向與在碳交易市場上獲得報酬,愿意分擔更多的風險;而給予積極減排企業相應的榮譽,并與碳金融信用等級掛鉤,可以增加企業的風險分享系數,起到增加企業效用的目的,從而促使企業將外部的壓力轉化為企業低碳發展的內生動力。
【關鍵詞】低碳經濟 組合激勵 機制設計 鹽化企業
一、研究背景與文獻回顧
2006年《斯特恩回顧:氣候變化的經濟學》發表之后,低碳經濟(LCE)無論是在國際還是國內開始受到廣泛關注。低碳經濟是在全球氣候變化對人類生存和發展提出嚴峻挑戰的背景下產生的,其實質是在市場機制的基礎上,通過制度框架和政策創新,推動提高能效技術、節約能源技術、可再生能源技術和溫室氣體減排技術的開發和應用,促進整個社會經濟朝向高能效、低能耗和低碳排放的模式轉化。然而,中國低碳仍然處于依靠中央政府和各級政府分解減排指標等行政手段為主的發展模式。在這種模式下,節能減排缺少長效機制,企業缺乏加大投入的內在動力和外在壓力,無法將節能減排轉化為企業的自覺行動。如何協調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促使企業積極參與低碳發展逐漸受到理論界和實務界關注。學者們圍繞重點產業的低碳發展、各企業低碳發展、低碳發展的投融資和管制,及碳交易市場的構建與完善展開了熱烈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