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在途物資”科目不僅可運用于外購這一取得方式的核算,也可運用于非貨幣性資產投入、債務重組等其他取得方式的核算。此外,“在途物資”還可運用于計劃成本的核算,取代“材料采購”、“物資采購”等科目,這樣既能滿足實際需要又簡化了會計科目。
【關鍵詞】在途物資 拓展運用 實際成本 計劃成本 可比性
一、現行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對外購未入庫物資的核算
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主要是對會計具體準則中的重點、難點和關鍵點做出解釋性規定并附以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但對處于已簽訂協議或合同但尚未入庫這一狀態的取得物資的核算不夠合理和科學。
1. “在途物資”、“材料采購”會計科目概述。“在途物資”科目用于企業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商品等物資的日常核算時核算尚未驗收入庫的各種物資的采購成本。本科目的借方登記企業購入的在途物資的實際成本(或進價),貸方登記驗收入庫的在途物資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在途物資的實際采購成本(或進價)。“材料采購”科目用于核算企業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購入材料的采購成本,借方登記采購材料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
這兩個科目對原材料進行核算時還是合適的。“在途物資”反映企業采用實際成本核算下企業購入但尚未驗收入庫的各種物資的采購成本或實際成本,“在途物資”反映了材料在途這一狀態。而“材料采購”反映企業采用計劃成本核算下企業購入但尚未入庫各種物資的采購成本或實際成本,也能很好地反映材料這一存貨類別。